历史

借债理应还钱(1/2)

    1999年4月2日

    现在,“债务危机”跟“金融危机”一样,是几乎不可分离的热门词语。但种种现象表明,“借债还钱”还没有成为全球商业社会天经地义的铁律;相反,“借债不还”的遁词,历史似乎更为悠久。人们更愿意谴责收取利息的人,把他们叫做高利贷者;人们甚至谴责追讨债款的人,形容他们为莎翁笔下的夏洛克。

    最早,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教义,都是禁止债主收取利息的。这一点,伊斯兰教至今也没有在原则上作出改变。其结果是,在人类的文明史一段长长的时间里,那些提前享福,急于在今天将明天的面包吃掉的人,受到了偏袒和保护;而那些甘愿延迟享福,将今天的面包借给别人以求明天获得更大面包的人,则受到了谴责、讥讽甚至迫害。他们到头来倒成了人们眼中的敌人,及时行乐者却备受宽容。

    我们不妨从当代契约原则的角度,重新审视莎翁的喜剧《威尼斯商人》。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友人成亲,向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借钱。两人约定,到期不还,夏洛克可以割安东尼奥身上的一磅肉。虽然这个条款象征着变态、血腥和贪婪,但它来得没有任何勉强。友情诚可贵,爱情更伟大,但这里没有夏洛克的义务。夏洛克和安东尼奥自愿缔结的契约,本应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如果说安东尼奥没有预计到会发生意外,最终无法还钱,那就只能说明他行事草率,将违约条款当儿戏;如果说安东尼奥看出了割肉条款的文字漏洞,打算利用舆论对自己的同情,那就说明他存心欺骗;如果安东尼奥觉得割肉的要求无聊或者血腥,就应该改好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