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最低工资法不可取(2/2)

才是“全部报酬”。如果用法律来硬性规定其中的货币工资,那么雇主就会在长期内调整其他报酬,使“全部报酬”回落到本来的水平,使法律失效。

    我们也知道,很多人出于好心赞成“最低工资法”,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它的害处。但有些人则是别有用心的,因为强制性地提高工资,会产生极为微妙的后果。

    例如,美国北部的工资比较高,南部的比较低,但北部的工会却极力呼吁,要提高南部的工资。那是为什么?那是没安好心。因为北部的工资本来就高,而且劳动力不密集,所以提高最低工资对成本的影响小;但南部劳动力密集,一旦提高法定最低工资,成本就会大增,竞争力就会削弱。

    美国的制衣工会,也一直强烈要求提高最低工资,声称那是为了保护新移民和年轻人,不让他们受低工资的“剥削”。但实际上,如果真的提高了最低工资,大部分的新移民和年轻人就会失业,最终得益的是工资本来就比较高的白人和中年人。

    苦难不是因为规定不力

    万一我沦落到要讨饭,请您不要禁止我讨饭,那只会进一步伤害我。您或许会说我该去学点会计或英语,但“应该”不等于“可以”。如果我给人擦鞋,请不要规定我力所不及的最低工资。如果您爱护我,就请保护我追求最好生活的权利——擦鞋,以及保护我的顾客用最便宜的价格购买服务的权利——被擦鞋。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笔下的苦难,与其说是因为福利规定不足或资本家贪婪引起的,不如说那是因为低下的生产力水平造成的。是的,当时利物浦的工人平均寿命只有36岁,但他们如果不做苦力,就只会更早夭折。

    我们周围也有很多阴暗面:到工业区看看打工者,到铁路沿线看看流浪儿童,到卡拉OK看看陪酒的小姐,到街头看看拉车的下岗工人。看看还可以,如果细听他们的故事,会心痛的。不妨尽量掏些钱给他们,当是做善事。但不要因为自己看不惯,就阻止他们以不体面的方式谋生。

    我们不仅要用心去爱,也要用脑去想。有些人通过不切实际的呼吁,为自己赢得了“有良心”的称誉;而那些呼吁,却变为进一步损害穷人的实际政策。经济学人不喊“让低薪工人拿到最低工资”之类的口号,因为不懂的人这么说,是善于“终极关怀”;但懂的人这么说,就是“伪善”和“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