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我们要不要反垄断法(2/2)

 记  者:我了解,微软只占软件业的4%,这4%能不能证明微软处于垄断呢?

    方兴东:4%那肯定不是垄断了。但是微软在这个产业实际的控制力,对这个产业的影响,每个业内人士都可以很深切的感受到的。所以,“霸权”这个词比“垄断”更能恰当的说明现在微软在整个产业里面这种位置。

    薛兆丰:政策的制定至少要有一定的长远的眼光。既然是控制权,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人控制,不是微软,就是SUN,不是SUN,就是Netscap,或者别的公司。制定政策的时候,要保障他如果能够成功的话就享有应得的回报。他越成功,越会吸引竞争者进入。你放心,竞争市场是会改变他的地位的。

    方兴东:但应该有信息时代的反垄断法。现在微软已经造成这个产业很多人没法选择,已经造成了市场竞争的失效,所以就应该有措施能改变这种状况。要积极地去竞争、去挑战,才能加速它垄断这种力量的消失。

    记  者:二位如何看待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

    方兴东:我觉得这是很有必要的。美国为什么会起诉微软,因为它确实已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了,损害了产业的发展。这个起诉肯定是从市场本身来出发的。

    薛兆丰:美国司法部控告微软是件非常荒谬的事情。联邦储备局长格林斯潘说,整套《反垄断法》都是经济无知的大杂烩。价格理论大师阿尔钦说,我很难理解有哪位经济学家会支持司法部对微软的控告,至少我没见过。弗里德曼说,我想象不到美国的IT业会如此的短视,会要求政府来控告微软,因为政府的介入将会给这个行业造成更多的问题。

    它的荒谬首先在于,司法部告微软的关键一点是说它捆绑了产品,但是整个操作系统的发展史不仅是一部创新史,而且就是一部捆绑史。厂商的功能就是要捆绑,捆绑商品关键的作用在于降低交易费用。客户如果自行在市场上选购所有的部件,组装成一部照相机,那么采购的成本会远远大于一部照相机。厂商的作用就是捆绑。微软有创新的权利。

    我认为,微软在美国的遭遇给我们中国人带来的启示是,中国要非常慎重地去考虑是不是要引入《反垄断法》。国内对反垄断法的偏爱尊敬,与国外经济学界、思想界、传媒对反垄断法的严厉批评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据我知道,很多杰出的经济学家,包括美国联邦储备局主席格林斯潘、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和加里·贝克尔,还有阿尔钦,都曾严厉地批评反垄断法。我强烈呼吁国内经济学界重视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