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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欢迎捆绑(2/2)

9美元提高到129美元而不捆绑任何浏览器,只要没有超过顾客容忍的极限,微软就照样可以掠夺垄断利润。假如微软这样做,司法部反而没有任何理由控告微软。倒是微软多提供了一个讨好的浏览器,就触犯了法律。司法部要求微软同时提供两个版本的Windows95,一个带浏览器,一个不带,但价钱可以相同。显然没有多少人选择不带浏览器的版本。所以司法部分明就是强迫微软提供落后产品,好给其他竞争对手留活路,以便营造“公平竞争”的局面。照这个道理,聪明的学生去考试时就应该绑一个思维干扰器了。

    被捆绑的商品未必能获得成功

    另一方面,新产品即使被捆绑到畅销商品上,也未必能打开销路。一度在Windows95中捆绑销售的MSN服务,目前用户不足300万,累计亏损达2亿美元。而对手美国在线(AOL)则拥有900万用户,它兼并CompuServe后用户就再增300万。这正好说明,微软虽然在操作系统市场上占据优势,却未见得能将这个优势“嫁接”到其他产品上。又例如Windows95附带了一个特别难用的传真程序,结果大多数用户就另行安装其他传真软件。可以想见,只要网景的Navigator确实优异,网景就既可以充当微软的部件供应商,将Navigator卖给微软,也可以不跟微软合作而继续独立销售它的浏览器。不过,假如Navigator比不上IE,那么微软捆绑IE而不捆绑Navigator就是合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