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走进企业法课堂(2/2)

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我国的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3.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分类,企业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的无限清偿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仅以各自的出资额或出资额加上所承诺的担保额为限承担财产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是指由两部分股东组成,其中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的公司。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都为有限责任公司。

    4.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领域划分,可将企业分为生产型企业、流通型企业、服务型企业、金融型企业。生产型企业还可进一步划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