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9节 复习计划(4)(1/2)

    王亮:我们都已身经百战,对自己的看书方式也都熟握在心。就我个人而言,不是一个具有爆发力的人,不适合临阵磨枪,相反越到考试我越放松。因此我的复习进度是由慢至紧,在第三个阶段时达到**,最后一个阶段即考前3天时则是适当放松。我每个阶段的作息表都是不同的。第一个阶段的复习较为轻松,作息表如下:

    9:00a.m.—9:40a.m.起床、洗漱、吃早饭9:40a.m.—12:20a.m复习12:20a.m.—2:40p.m.吃午饭、午休2:40p.m.—5:40p.m.复习5:40p.m.—7:30p.m.吃晚饭、看新闻或出去散步放松7:30p.m.—0:00复习0:00休息第二阶段的复习慢慢紧张起来,作息表调整为:将早上起床的时间提前1个小时,晚上睡觉的时间顺延半小时。

    第三阶段是冲刺阶段,主要以做题为主,加之当时已经开学,作息表再次变更为:

    7:20a.m.—8:00a.m.起床、洗漱、吃早饭、步行去教室8:00a.m.—8:30a.m.温习串讲内容或者重点法条或是查看昨日的错题8:30a.m.—11:50a.m做模拟题及对答案11:50a.m.—2:30p.m.吃午饭、午休2:30p.m.—5:40p.m.做模拟题及对答案5:40p.m.—6:40p.m.吃晚饭6:40p.m.—11:00p.m.参照答案解析消化错题(在教室)11:00p.m.—11:40p.m.加餐、洗漱11:40p.m.—1:30a.m.参照答案解析消化错题(在寝室)1:30a.m.休息考前三天切忌熬夜,即便你睡不着,即便你同寝室的室友还在熬夜,也要在12点之前休息。作息时间可以参照考试的时间安排,包括中午午睡的时间等。我把起床时间提前到6:40a.m.,中午午休的时间改在12:30a.m.—1:20p.m.。

    第四节各科时间的安排

    我们说司考无重点,这是强调司考复习的广度,在基础阶段最好不要区分轻重,全面突击。而当复习进入到一定程度或者考生已有了一定的法学基础之后,区分重点就显得意义非常。所以,在整个司考复习中,各科所用的力量并不是相等的,也实在不好相等。

    周斌:区分学科,细定策略也是很关键的。我将司考科目按性质分为4类: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核心实体法;刑诉、民诉、仲裁、商法、经济法等技术性部门法;法理、法制史、宪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强理论部门法;法律职业道德等伦理法。再根据各科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复习策略:

    第一类核心实体法,因其考题同时注重理论性及综合运用性,需要精读勤练。为此我将复习重点放在精读辅导用书上,运用“冥想回顾法”全面掌握书本内容。同时我向同事借阅了法律出版社的《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每读完一个章节,便做相应的测试题,依据测试题来把握命题方向,发现知识欠缺,再通过阅读答案解析,再次巩固重点知识。

    第二类程序法、商法、经济法等技术性法,没有太深的理论,往往也只考法条,因此我直接阅读法律法规,没有再学习相应的辅导用书。但复习是全面的并不仅限于所谓的“重点法条”。从考试的实际效果看,除经济法因最后时间紧张不得不放弃而失分较多外,其余部分基本没有什么失分。

    法理、法制史等基础理论和“三国法”、宪法等强理论部门法,因为考点较为细致且能被教材全面覆盖,短期复习效果较佳,因而这部分辅导用书,我在考试前的1个月连续精读了两遍,占用此黄金月几近60%的时间,确保了卷一的高分。余下的40%的时间,重点放在了程序法、商法等技术性法上,这些法短期复习效果较佳。而刑法、民法等核心实体法,主要放在前面细读,因为这些法既是各种考试必考的法,也是实际司法中运用比较多的法,对其内容的掌握相应地也更深入一些。如刑法总则的条文基本能背诵,因而考前不突击,并不存在多少记忆淡忘问题。至于法律职业道德,由于其伦理法的性质,很多问题可以根据常识作出推断,我决定根据时间,机动安排学习,后来由于时间太紧张,事实上也没有进行专门学习,但实际考试时失分也并不太多。

    附:复习策略表

    教材法律法规配套测试题解时间安排学习方式备注核心实体法精读一遍泛读一遍同步使用最初的2个月冥想回顾法重视测试题技术性法不阅读泛读一遍不使用最初的2个月点滴积累考前需强化强理论部门法精读两遍不使用只用于三国法考前的1个月冥想回顾法重视基本概念伦理法随机泛读不使用不使用考前几天浏览以留印象必要时可放弃

    潘丁亮:对于时间的安排,我在几大主要法律部门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上大概花了整个复习时间的2/3。我每天基本都可以有5小时左右用来看书。

    程世刚:司考达到及格分基本就可以通过,所以有必要把时间集中在分值较高的科目和知识点上。总体而言,三大实体法和三大程序法占了考试的70%左右的分值,因此我的时间分配的重点放在这些部门法上。因我的专业是民商法学,所以这方面花的时间相对少些,但卷四大部分都是和民商法有关的知识。所以对非本专业的考生,民商法的学习是一个重头戏。其中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又是核心。

    张晓宇:在复习中我有一个心得,那就是非重点先复习,重点和难点靠后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