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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司考理念(3)(1/2)

    黄艳兵:本人能以江西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天下第一考”。对考生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主要有:

    (1)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有必胜的信念。司考不过是摆在我们前进道路上一道难题。我们应当有充足的信心解决它,战胜它。我在教材的首页写上这句话以此鼓励自己: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只要有信心,有恒心,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2)不要只抓重点知识而忽略非重点知识。

    (3)教材的复习是关键。教材、法条和练习一个都不能少,但教材是关键。如果说本人有什么独特的学习方法与技巧,那就是对教材的复习,通过对教材的不断记忆和理解,达到将教材上的知识消化、吸收的目的。我想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司考难题将迎刃而解。

    赵建蕊:我有三点整体性的感受和朋友们交流:

    第一,把考试作为一件事情来对待。我在准备过程中,虽然没有要求自己非要通过不可,但也不曾抱有这回当作一次练习,来年再全力冲刺的心理。我只想要做就尽力去做,不管结果会怎样。所以,在复习当中,我虽然没有背水一战的精神,但也没有小试牛刀的轻松。

    第二,主观感受有时是不可靠的。我从没有感到复习使我有了如何的提高,而5套真题的结果也都是在及格线上下浮动,没有显著的变化。但考试的结果却证明我的复习是成功的。记得考试前和同学一起看书,对于某个问题经常回答不上来,要翻开教材才会恍然大悟,我当时也有些泄气。但结果证明,个别的问题不能说明整体的学习效果。考后,我觉得自己卷一最差卷三最好,结果恰恰相反。总之,有些主观感受是不真实的,我在复习过程中努力摆脱这些主观感受的干扰,才使自己能按计划继续下去。

    第三,始终保持心态自然。我虽然很认真地对待这次考试,但并没有当它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只努力让自己的学习,生活,心情处于一种自然的状态,这对于放松情绪提高学习效率是很有帮助的。

    王亮:“司考过关=6成勤奋+3成心态+1成运气”我无意夸大良好心态的功用。相反,我感觉或许心态所起的作用甚至超过30%。我看到身边的同学复习程度都差不多,但最后却只有心态好的通过了考试。这是不辩的事实。那么如何才能让自己有个好的心态呢?我的方法有5招:

    (1)我很重视之,把通过考试当作一种策动力。

    (2)树立必胜信心并持之以恒。特别是复习之初,第一遍的教材记忆是最痛苦的,我不断地安慰自己,咬牙坚持下来。

    (3)保持愉悦心情,切忌浮躁。复习期间由于神经高度绷紧,同学间相处免不了磕磕碰碰,应学会宽容,尽量不要理会这些,实在解决不了且采取视而不见的办法。总之不要让其他事分自己的心。

    (4)正确估量自己。很多同学有必胜的信心,但如果最后实在能力有限,就不要过于苛求自己,正常发挥就行了。特别是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因缺乏法律底蕴,对很多部门法甚至前所未闻,那就全当这次是练兵,给自己补基础课。

    (5)懂得减压。人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不利于身心健康,也无益于提高学习效率。因此要学会减轻压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发泄。方法很多,诸如:找个不考司考的同学,跟他诉诉苦、发发牢骚或者大哭一场;痛快得去踢场球或是跳场健身操;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声吼叫……。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放松的警惕”状态下,记忆力最强,学习效果最好。学会放松吧,它会给你的复习带来高效,他可让司考充满快乐!

    彭丽波:参加司考之人都有良好的愿望,但未必都有良好的过程和结果。原因在于人之有“异”。有几个主观因素在暗中决定:一是信心和态度。二是性格和耐力。三是目标和学习方法。

    有的人是天生的悲观主义者,一边复习一边在反复问自己:我能通过吗?人们常说,“骄兵必败,哀兵必胜”,但事实上过分的没有自信也是不利的。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动力和压力是考生心理层面因素,决定了考生的学习强度的大小。理解力和记忆力是考生的行为层面因素,决定了考生的学习效率高低。

    考生的实力可以通过学习意愿、学习强度和学习效率的关系表现出来,这三者是在三个层次上互动的、彼此影响的。动力和压力,使人产生行为动机,动力是源于对美好结果的追求,压力是源于对不利后果的逃避。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喜欢考试的。光有压力缺乏动力,人会变得很被动。但光有动力没有压力,又很可能偏离正确的轨道,这就要求在动力和压力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同的人这个平衡点是不同的。动力和压力大,意志力和耐力也会相应增强,这样也会使摄入的知识量增大,即学习强度增大,如果再有很好的理解力和记忆力,势必会提高学习效率,因此,备考质量取决于意愿、强度、和效率三个方面的关系。我在司考中,总以乐观的心态对之,在枯燥的备考过程中自找到乐趣,尽量寻求积极的目标取向。

    动力、压力、理解力、记忆力之间有平衡点。意愿、强度、效率之间成正比。是谈司考却更像谈哲学。对了,哲学统摄世界,没有理论的行动是盲动,司考需要哲学,司考存在哲学。

    四、目标越简单越好

    潘丁亮:如何确立自己的目标?它关系到信心和决心的持久性。司考检验的是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应用能力。考试有不同性质,不同的考试需要用不同方法来对待,即备考的针对性。升学考试是选拔考试,大学教育考试是教学效果检测,大学四、六级英语考试是等级水平测试,而司法考试则不同,它是一种执业资格考试。目的在于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能力,这一考试不仅要求考生要有扎实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复习只有针对这两方面下工夫,才有可能成为司考“分子”。

    司考需要科学的奋斗目标。目标,是奋斗方向,目标会时时激励自己向进。实现目标要注意两点:一是,坚定自己一定能一次通过。有人抱着“今年过不了还有明年,今年就当是为明年做准备”的想法。我始终相信自己一定能过,不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