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7节 自由开启的窗口(1)(1/2)

    面前的这位长者是这样神采奕奕,有力的手势伴随他或急切或舒缓的情绪,偶尔会像孩子一样地窃笑,偶尔也会头倚沙发,显示出沧桑过后的平静释然。你的思绪会不由自主地随着这位已过知天命之年的书法家原兴国那极富感染力的言谈,回到以往的岁月中,同他一道艰辛,一道快乐。如果说是书法赋予了我们这个主人公以神韵,那么书法也使他在知天命之年体悟到了什么叫超然和自由。他用军人的气度、诗人的情怀、哲人的深刻及一个书法家的狂傲洒脱告诉我:心灵有多自由,快乐就有多真实。

    ——采访题记

    我于1943年出生在辽宁黑山的家乡。我在七、八岁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看字帖、练毛笔字了。

    1953年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叫李惠文的老先生。在当时我们那个小地方的小学校里,没有新中国师范大学培养出来教师,大多是旧社会私塾里的先生。这个李先生就是一位典型的私塾先生,他的毛笔字和古文功底很深厚。他看我写的字要比其他孩子好,是块练习书法的材料,就每天在放学之后将我留下,教我练字。那个时候李先生在课余时间教我完全是无偿的。就这样,我在小学毕业前一直都坚持着和李先生一齐练字。

    我家住在农村,家里有十个孩子,我排行第三。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我爸我妈一天到晚起早贪黑、拼死拼活地在生产队里干活,到了年底,连一家人的口粮都领不回来,更不要提能够供我们十个孩子上学了,所以有钱买笔墨纸砚就成了我从不敢奢求的梦想。

    我现在对我练字时的“装备”记忆犹新。一张四尺见方的大白纸,5分钱一张,或者用一个鸡蛋换,折叠成32开,用针线装订好。第一遍用铅笔写字,第二遍是用钢笔写,第三遍才轮到用毛笔写。钢笔,准确的说是蘸水钢笔,就是在一个木杆上加一个钢笔头。而用的钢笔水很有意思,是用开水泡开来的一个去痛片大小的药片的溶液。墨盒就更有意思了,当时的农村根本就没有现在的铝盆、搪瓷盆、塑料盆,更没有不锈钢盆了,就有那种黑乎乎的泥瓦盆。那种泥瓦盆的边儿特别爱坏,我看谁家扔掉了坏的泥瓦盆,就拣回来,用钳子把盆壁掰掉,就留一个盆底,然后再用石头把边沿磨平,翻过来,用它的底座当砚台。用的墨条是拿四个鸡蛋换的“大小由之”或者是同样价钱的“金不换”。就是那样,我都很仔细很小心地用。

    晚上练字的时候用的不是电灯,也不是蜡烛——蜡烛一般都是在过年的时候供奉祖先的奢侈品,平时是看不到的——是电视里演的那种一个小碟一个棉花灯捻儿的豆油灯或者是菜籽油灯。

    虽然条件连简陋都谈不上,但是我依旧没有放弃书法。别的孩子在外面玩耍打闹的时候,我就坐在屋子里看书、看字帖、练习写字。我并不觉得枯燥,相反,我乐在其中。我觉得我当时的感受应该和外面游戏的小朋友是一样快乐的,因为我在做自己喜爱的事情。仿佛我在书写的不是楷书草书,而且在铺洒自己的快乐。特别是在家人都睡下后,我一个人在昏黄的油灯下,小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