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7节:香港联想(2)(1/2)

    柳传志与两个合作者达成协议,各自投资30万港元作为新公司的资本,并且拥有同等的股权,以及同等的责任和利益。吕谭平成为新公司的总经理,而柳传志则是董事长。实际上,父亲和儿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联手,所以,柳传志对这家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公司花了78万港币在太古城买到一处80平方米的旧公寓,让留在香港的全体北京人搬了进去。倪光南、柳传志、张祖祥全都住在这里,房间不够用了就在小过厅的地板上铺条毯子过夜。很多年后香港联想壮大起来,吕谭平也大发其财,资产亿万。有人怒气冲冲地说此人原本不过是个小商人,拿着30万元来和联想结盟,如今成了亿万巨富,不仅有豪宅名车,还有价值2 000万元的游艇以及市值35亿港元的联想股票,无非仰仗联想的国有资产,坐收渔利。网络上有个“中国思维论坛”,为此发表文章说,柳传志“用国有资产给外商准备的必胜客‘洋馅饼’,十辈子也吃不完”。这都是2004年的观点了。如果我们回到1988年春天,看到香港联想的嗷嗷待哺,就会相信当时柳传志放在里面的国有资产并不比“香港小商人”的私有资产更多。他们购买太古城里那间狭小公寓的时候,还是向吕谭平借了18万港元,才将房子首期款付清。

    十几年后联想拥有100多亿元资产,市值数百亿港元,难免树大招风,但在1988年这一行人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