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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才“三合论”(2/2)

”的概念,二者的对应使人的能力发挥得最好,岗位的工作任务也完成得最好。

    能岗匹配原理的核心要素是:最优的不一定是最匹配的,最匹配的才是最优选择。即职得其才,才得其职,才职匹配,效果最优。

    因为一个人的知识、能力、经验、事业心、意志力、品德等多方面的素养不同,造成了他与其他人之间的能够承担的责任、权力、荣誉等方面存在着差别。人与人之间也有专长的区别。不同的专业和专长,不能有准确的能级比较,一个优秀的电脑专家不能和一个优秀的建筑设计师比较他们之间优秀的等级和差别。

    同样,不同层次的岗位对能力的结构和大小有不同要求,例如,处于高、中、基层的人员对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现场操作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等不同的要求就有显著的区别。不同系列用一层次的岗位对能力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当一个人的能力大大地大于岗位的要求时,他无法施展自己的才华,就会感到压抑,积极性也会受到挫折。此时,人才必然会自我寻求发展的机会,企业的人员流动率就会大,优质的人才会流向适宜他的工作和企业,这是一种企业和个人都受到伤害的情形。而相反,当一人的能力小于岗位的要求时,也就是说,他无法胜任组织交给的工作时,他不仅个人的工作做不好,组织的业绩也会迅速下降。如果他本人处在一定的领导岗位上,他的团队就缺少战斗力,他本人的威望迅速下降。此时,人心涣散,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均受到挑战。这是任用人失败的例子,会对企业产生恶性影响,必须迅速加以纠正,这是企业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形。只有做到能力与岗位的要求相匹配时,才是组织成熟的标志,也是组织进入稳步发展的前提。

    除了人才的“三合”观念外,我们还认为,人才必须认同企业的文化,遵从企业的价值观,否则,即使是达到了“三合”的要求,也不是企业最好的招聘对象。只有认同企业的文化,遵从企业价值观的人,才会发自内心的热爱自己的职业,为企业的发展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否则,很可能出现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利用公司的资源干自己的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