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富人的不义之财(1/2)

    马无夜草不肥,自古以来,不义之财就是一些人发家致富的捷径。如果说男盗女娼在过去还是一件为人不齿的事,那么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道德的底线一退再退,法律的威慑也越来越苍白,财富,尤其是巨额财富的来源,更加成为说不清楚的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而取之无道,就是不义之财了。

    不义之财种类有很多,贪污受贿,假冒伪劣,打砸抢,黄赌毒,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但归纳起来,不外乎都是于情不通,于法不容,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走钢丝,打擦边球,都是惊险动作。

    既然惊险,就不可能神经放松,以平常心态去对待财富。挣不义之财的人,大都有着怪异的习惯。

    绝大多数贪官,事发前都不像贪官。直到被抓了,钱被一捆一捆的搜出来,竟然已经发霉生虫,老百姓才发现,他的两袖清风不过是个假像。真是可惜了那些钱!

    钱既是个人财富,也是属于全社会的,当它投入社会流动起来的时候,它的价值会数倍增长,而当它窝藏在贪官家里时,却是资源的闲置浪费。

    经济学上有一个投资乘数原理。如果一个人投资工业,用20万元购买设备和雇佣工人,这20万中的一部分就流入了他雇佣的工人的腰包,不仅如此,还使得生产和销售设备的企业家和工人也增加了收入。所有这些人拿到这些钱,要么消费,要么投资,要么储蓄,总之得有所行动。假定其中的25%用于储蓄,剩下的75%,也就是15万用于购物,这15万又转入了新的人群,比如家俱业、服装业、餐饮业等等。假定这新人群的储蓄比例仍为25%,那么又有11。25万元投入到下一个消费领域,转给下一个新的人群。如此循环下去,社会最后的总收益,根据数学计算,是80万,相当于最初投资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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