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憎恨罪,不憎恨人?(1/2)

    憎恨罪,不憎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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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比本来应当是犹太人的道德典范,但偶尔也有身为拉比的人作奸犯科的。以前纽约曾破获一起大走私案,结果查出一个拉比,他在牙膏中夹带钻石走私。

    在其他民族中,“德高望重”之人做出这种勾当,一定会激起信徒们的“义愤填膺”,说不定会放火烧掉某所寺院。但犹太人对这类事件的反应却极为冷静,甚至可以说,十分冷漠。

    因为他们本来就认为,恶是无处不在的。拉比也是人,身上同样也可以有恶的存在。

    犹太人历来主张把罪恶本身与作恶犯罪之人加以区分。一方面,犹太人认为,罪恶是人与生俱来的。《塔木德》上写着:“从胎儿开始,罪就在人心里萌芽,然后跟着人的发育而增强。”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会犯罪”,“就好像有能力射中靶心却没有射中一样,罪恶常常是在无意中犯下的”。但另一方面,犹太人又坚定不移地相信,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主要是学习(倘若你被恶的冲动驱使的话,为了驱逐它,应该开始学点什么才好。),而去除罪恶,改邪归正。罪人一旦成为义人,同样可以得到神的赐福。

    《圣经》中就有多处借耶和华上帝之口,劝说恶人“回头是岸”的训诫。

    所以,犹太人对罪人、恶人的态度,总体上不是将作恶看作恶人的劣恨性所致,而是看作被罪恶玷污了的人的行为。这种污痕是可以擦拭或洗涤掉的。因此,犹太人与其说寄希望于恶人遭报应,毋宁说更寄希望于罪恶本身得到消除。

    从前,有几位拉比碰上一群坏人,这些人属于那种非咬住人吸出骨髓不肯罢休的坏蛋,世上再也没有比他们更狡猾、更残忍的人了。其中有一个拉比忍无可忍,说道:“像这种人,还是让他们掉进水里去,全部溺死算了。”

    可是,同在他们中的一个最伟大的拉比却说:

    “不,身为犹太人不应该这么想。虽然一个人会认为这些人还是死了比较好,但不能祈祷这样的事发生。与其祈求坏人灭亡,不如祈求坏人悔改才对。”

    《塔木德》的结论是,处罚坏人对我们没有什么益处,不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