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谨防随波逐流(1/2)

    面对**现象和不正之风,有些人采取自相矛盾的态度:一是深恶痛绝,坚决反对;二是随波逐流,推波助澜。这里试举几种表现。

    一种,是正事邪办。比如,项目立项、企业注册等,这都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应该顺畅解决,不会遇到麻烦。在发达国家,这类事情进入门槛很低,方便易行。但在我们有的地方,却要横生枝节,大费口舌。对这种现象,本来人人深恶痛绝,但有不少当事人不仅不斗争,反而逆来顺受,改变自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迎合攻关。有的本来办理机关并没有吃拿卡要的意思,也要主动送上门去,请吃请喝,送钱送物。

    再一种,是公事私办。有些事情是公对公,机关对机关,单位对单位,比如专业部门报请综合部门审批事项,机关单位通过办公部门转发文件,或协调面见领导,请领导出席某一会议,会见某外商等,本来应该公事公办,马上就办,不得有误。然而,有的综合部门却要推三阻四,拖延时间,逼得专业部门只好登门造访,磕头作揖,或者挖门盗洞,托关系,走后门。有的还要意思意思,浇了油才滑溜。

    许多经过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