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火中取栗(2/2)


    半年之后,出了个意想不到的小矛盾。事情很简单:市里有位干部想请县里安排个亲属,先找到书记遭到婉拒,又找到县长获得解决。这起小矛盾源于缺少沟通,作为人事局长已是难辞其咎。更可恨的是,当书记因此对县长有了意见后,他又推卸责任、添油加醋说他已预先告诉了书记对此事的态度。书记由此埋下了不满的种子。

    事隔不久,市委组织部组织年度考核,并按惯例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县长的优秀票比书记多出几张,这本来是小事一桩,起初书记也没介意。P君得知此情况后,感到有机可乘,对书记煞有介事地说;“下面对这事议论不小,认为不正常,书记以后得多个心眼儿了!”书记前番已对县长心存芥蒂,经P君一挑,不满升级为气愤。

    P君趁热打铁,向书记再进谗言:应该限制政府权力,不然县长利用职权使劲拉人,你将来就难以站脚了。此意正中书记下怀,于是书记在碰头会上立下两条规矩:一是政府系统再进副股以上的干部要报县委讨论;二是政府计划外动用5万元以上资金要报县人大审批。这个规定打破了过去惯例,属于明显的不信任和限制行为,自然引起县长的强烈不满。至此,两人的蜜月彻底结束了。

    P君又取得了第三任书记的完全信任,下步如何使用正在书记的考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