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章 日本如何继续发展(7)(2/2)

经济的合并,并且会使公司的业绩表现变得模糊。实际上,日本应该对长期持有证券提供税收激励,并且设计新的会计准则把对员工和技术的投资处理为资产而不是费用,从而加强其优势。

    最近实施的一项新的披露准则是向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日本政府正在考虑对证券法进行修改,这将影响到公司报告收入和养老基金、评估证券组合价值的方法。日本新的会计准则将于1999年和2001年做出修订。以前,母公司只需合并自己拥有50%以上所有权的子公司的报表。而现在,只要母公司为下属企业的债务提供融资或任命下属企业董事会的一名成员,就要合并该下属企业的报表。过去,母公司通常将冗余员工划给下属企业,或将亏损转移到下属企业的账面,这样便不易判断其实际的盈利能力。而现在公司必须披露自己的养老基金以及在其他可交易证券上进行的投资的市场价值,而不是历史成本。要从这个变化中获益,就必须制定新的合并公司税办法。但政府的裹足不前使人怀疑它能否在自己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前完成预定目标,也反映了政府对进行彻底改革的矛盾态度。

    建立培养创新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的全新模式

    过去30年里,日本的创新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波特等人(1999年)发现,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的人均注册专利数量增长很快。这反映了波特等人所揭示的一些主要革新。总体来看,日本在研发、基础教育方面的支出很大。大部分研发中心由企业建立,这有利于商业化。

    然而,目前日本创新体系的缺陷越来越明显。日本的经济政策严重依赖于大企业和企业联盟(Keiretsu)作为创新和新业务形成的孵化器。日本政府积极投身于确认重要技术,而且政府资助的R&D项目已经成为最突出的技术政策。这种方法的确有其优势,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1999年,通产省宣布2000年将实施一项工业技术战略,它计划确认一些目标技术领域,并将其交由私人部门进行技术创新。但这种方法仍然是老一套的延续。通产省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任务不是去辨别哪些技术有发展前景,而是去改善创新的整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