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皮埃尔·奥米亚尔与eBay公司(1/2)

    如果从规模、范围和技术复杂程度上来讲,与上述案例截然不同的就是eBay公司。它是第一个、也是目前为止最为成功的个人与个人交易网站。如果说布罗尼尔成功的商业模式为那些数十个小商家接触数千名新客户提供了有效途径,那么,eBay公司则大大提高了经营的数量和范围。它利用互联网的力量,让数以百万计的买家和卖家通过网络聚集在一起。

    正如很多创新企业一样,eBay公司是因为发现了一种更好的方法而建立起来的。在这个案例中,主人公就是皮埃尔·奥米亚尔,一个以“反对商业化”自居的前软件开发者,曾经在General Magic公司工作。当时,他的女朋友爱好收藏,很希望通过互联网能够与其他收藏者进行交换。为了做到这一点,皮埃尔·奥米亚尔在1995年开发了一个小型在线交易场所———拍卖网。可以说,这要远远早于很多人对互联网的认识。

    随着网站的名气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收藏者开始在网站上交换更多的物品。尽管最初上网交易的人都享受免费服务,不过,奥米亚尔很快发现自己需要收取很小的费用(每笔交易0.25美元)来维持网站的运作。1996年,他将这项业余爱好变成了全职工作。一年以后,这个网站就成为风险投资商垂青的非常红火的一个公司。这个时候,奥米亚尔感到自己需要一位具有品牌建设经验的CEO。1998年初,他邀请梅格·惠特曼担任这个职务。从一开始,惠特曼就被eBay公司所拥有的成功商业模式所震撼。正如她后来回忆的,“首先,与许多早先的互联网企业不同,eBay公司确实是一家离开网络就无法生存的企业,我觉得这简直太吸引人了。其次就是eBay公司的用户与网站之间的深厚感情。”1998年3月,惠特曼与奥米亚尔正式合作,并且在6个月之后将公司成功上市。在上市第一个交易日结束时,eBay公司的市值已经接近20亿美元。到了2000年夏天,eBay公司已经拥有了1500万个注册用户,占了网上拍卖企业的90%。一年之后,eBay公司的注册用户总数再次翻了一番。

    eBay公司的商业模式到底如何呢?实质上,eBay公司就是一个永远在线、具有娱乐意义的拍卖场所。与现实世界的拍卖场所不同,eBay公司的实际市场非常庞大,而且非常高效。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由于互联网的力量。可以说,互联网是这个故事的关键因素。

    你不必像一个经济学家那样,去理解为什么规模是产生一个高效率的市场的核心。规模庞大的市场,可以让购物者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商品,让销售者找到愿意支付最好价格的消费者。那些曾经摆过家庭地摊、处理过家里不大值钱的东西(比如,父亲留下来的转椅之类的东西)或者买过二手车的人,也许马上就能领会这一点。在任何买家成堆的地方,一定有人愿意付出更高的价钱。按照经济学家的概念,这些情况赋予了买家更大的“效用”(价值),因此他们乐意支付更高的价钱。如果一个市场大到非常高效的地步,就会有很多买家相互竞争,抬高价格,因为商品本身有了最大的效用(价值)。

    然而,将很多买家聚集起来却需要花费很大财力。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在自家房子前面竖起一块牌子,宣布将要在院子里处理一些东西,可能只是一个相当小范围内的事情,目标仅仅限于一些恰好那个时候路过的潜在消费者。在本地报纸上刊登广告,你就会吸引稍稍多一些的买家,但是你需要付出一些代价。可以说,你想接触到的潜在消费者越多,你的开支也就越大。不过,无论如何你仍然会受到距离的限制,因为人们不会仅仅为了看一个旧转椅而大老远地跑过来。

    假如身处这种情境之中,那么你就很难以理想的价格出售自己的物品,因为你选择招揽潜在消费者的方式通常并没有多大吸引力。如果你的旧转椅没有卖掉,你还可以将它抱回去,重新放在阁楼上或早已废弃不用的汽车里。只有合适的买家碰巧发现它,才可能真正成交。通过一次家庭售卖活动,买家或许会找到真正的便宜货,不过他们要花掉大量的时间,因为在找到称心如意的商品之前,他们可能不得不参加好多家庭售卖活动。缺少足够的买家,也没有多少种商品能够吸引人,家庭售卖活动大概就是你能见到的最低效的市场。当然,或许有些人会觉得这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有趣方式,却实在不是谋生的手段。

    各种零售商业模式,就是为了弥补上述经济活动的不足而做出的改变。通过做中间人,二手货商人试图将家庭售卖变成一种可行的商业活动。他们以较低的价格买进二手商品,运用自己的市场知识,通过挑选消费者希望得到的商品以及收集更多品种来为消费者增值。当然,这些商人也需要额外的成本,他们需要花时间弄到这些商品,需要支付场地租金,也有可能造成商品积压。然后,商人指望消费者乐于支付较高的价格,补偿自己这些额外开支。寄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