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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2)(2/2)

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3.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专家提醒

    1、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4工伤保险适用的范围

    5.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5.4.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专家提醒

    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5.5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5.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