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养老保险(2)(1/2)

    3.3.3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方式: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3.4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的比例:

    ○已经就业的企业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纳方式:

    企业缴费按企业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按本人工资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由个人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8%按月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的11%划入个人账户,其余的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企业和职工交纳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