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出现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11.3集体劳动合同终止的方式
○集体劳动合同期满;
○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1.4集体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
○集体劳动合同协商过程中的争议处理
1.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3.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2)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3)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4)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5)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集体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规定》第五十五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专家提醒:
集体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而其他劳动合同的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只能由当事人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