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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时间圈套(1)(2/2)

给自己设置下最后期限的陷阱时,他毫不改变立场,最终迫使对方自己设置的“时间圈套”发生了作用。

    在买卖谈判中,买卖双方都可各自从或实或虚的角度出发,以最后期限式的“时间圈套”来造成对方的心理压力,实现交易的最佳效果。美国谈判大师嘉洛斯在他的巅峰之作《商业谈判》一书中提出的“期限的力量”的诀窍,实质就是买卖双方各自为买卖型的谈判所做的“时间圈套”,现照录如下:

    卖主对于时间的压力非常敏感,以下是买主用来刺激卖主完成交易的9个最后期限:

    我于5月30日以后就无钱购买了;

    明天以前,我需要知道一个确定的价钱;

    我要在下星期之前完成订货;

    如果你不同意,我明天就要找别的卖主商谈了;

    我不接受5月1日以后的估价单;

    星期三以后,我就不一定买了;

    这是我们的生产计划书,假如你不能如期完成,我们只好另请高明了;

    我们的财务年度在12月9日就要结束了;

    我明天就准备返程了,你究竟接受不接受这个价格呢?

    经验告诉卖主,某些最后期限能够促使买主决定购买。以下的9个方法,可促使原本无心购买的买主决定购买:

    7月1日以后价格就没这么便宜了;

    这个大优待只在15天内有效;

    大拍卖将于6月30日截止;

    如果您再不惠顾,我们就要倒闭了。或者是:结束在即,大拍卖,欲购从速;

    如果你不在6月1日以前给我们订单,我们将无法在6月30日以前交货;

    生产这种货物,整整需要8个星期的时间;

    惟有立刻订货,才能确保买到你所需要的货物;

    有艘货轮将在本日下午两点开船,你要不要马上购货,赶上这班船呢?

    如果你的货款明天还不能到,这项货物就无法为你保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