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981:吴南生几乎被20个亿压扁(2/2)

然会过来盖大楼;他们盖了楼,几十年后还是我们的地。也就是说,我们不花一分钱,让外商从口袋中掏钱出来,替我们造了一片罗湖商业区!划算!

    但要把地“租”给洋人,“租”给资本家,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骆锦星回忆说:“说实在话,有些怕。虽然,办这个事情并非我一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同志。怕什么?怕搞第二次‘文化大革命’时说我们‘卖国’呀。为此我借来了一大堆马列著作。说实在话,我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啃这些原巨著。”

    “我只是希望祖师爷对租地有论述,只要他们说可以干,我就不怕了!”

    万幸的是,他在《资本论》和列宁的著作中找到了有关于地租的理论。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曾主张“资为社用”,他说:“不怕租出格罗兹内的1/4和巴库的1/4,我们就利用它——来使其余的3/4赶上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研究资料表明,苏联有2/3的大型工业企业是用美国的技术援助建成的,他们还聘请了一支2万人的美、德、意专家作为“援军”。

    特区发展公司总经理司马鹿、市委第一书记吴南生与市委秘书长丁励松商量了一整夜,结论是:“祖师爷说过,可以出租土地!”

    消息传出后,一位深谙中国官场“诀窍”的市委领导建议,“还是把土地出租改成有偿使用吧——”“这样,宣传起来好听,报到上面也好通过一些,事情呢,还是一样的。”

    于是,最早的“出租”,就这样以“偷天换日”的形式出笼了。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轰动了香港。翌日,香港的《文汇报》、《大公报》、《明报》争相在头版头条位置报道。

    香港德兴公司,抢先租地5000平方米,建起了德兴大厦。

    香港中国海外投资公司随后租地3000平方米,建起了海丰苑大厦。

    …………

    据统计,从1980年到1981年,仅房地产公司,就吸引外商在罗湖区投资40亿港元,订租土地4.45万平方米。我方收得“土地使用费”计2.136亿港元,基本解决了深圳搞“五通一平”的开办费用。深圳可以建工业区了!

    但这种做法立刻招致了种种批评。某单位曾经公开组织讨论会,主题是:怎样看待“前线保国防,后方卖土地”?有报纸公开刊登《旧中国租界的由来》,影射特区的“土地出租”就是“租界”。有人公开吹风:“深圳发生了惊天卖国案”。一时舆论纷纷。

    直到1980年8月26日,深圳才从漩涡中脱身而出。这天,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肯定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