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人们就会失去锐气。
这样的行动不能激发人们拼命努力的劲头。
如果说某人(事)是你“第二喜欢的”,那就意味着你并不是真正地喜欢他(它)。
真正想做的是那件事,可是又不得不做这件事,因此,只好努力说服自己,去喜欢这件事。
喜欢的事和努力去喜欢的事是绝对不一样的。
做自己喜欢的事,也要吃很多苦。但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意味着快乐,因此,再苦再累也能平衡。
但是,如果是第二喜欢的事的话,不但工作本身要吃苦,而且还要努力说服自己去喜欢它。
这样就有了两个负面因素。
如果总是在想“其实我想做的是那件事啊”,那么你就会不断地掩饰自己真实的想法,所以当然缺乏锐气了。
也就是说,你一开始就选择错了。
有的人说:“和‘最想做的事’相比,做‘第二想做的事’,会少吃很多苦。”
从表面看,确实辛苦会少一些。但是,由于必须努力去喜欢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所以你最终还是会精疲力尽。
从“我喜欢这个”这样的烦恼中去掉吃苦的部分,剩下来的就是干劲了。
无论要吃多少苦,只要心里喜欢自己做的事,人就会充满干劲。
但是,对于做“第二想做的事”的人来说,虽然有可能少吃些苦,但他有“必须去喜欢”这样的负面因素。所以,他们也会感到辛苦。
这样的话,就很难坚持到最后。
很多人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丧失了干劲。为了烦恼,放弃部分人权
“我目前的工作条件不好”、“我不得不在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工作没有回报”……
牢骚不断的人,常常是因为觉得工资太低而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