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知道”远不等于“做到”(2/2)


    我听了猛吃一惊:怎么?我轧死了一个“警察”?!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右侧的吼声又跟着冲了过来:

    “你没看到那十字路中间画的圈?那是什么?是岗亭!岗亭里是什么?是警察!是警察,你怎么还敢大模大样轧过去?!”

    后面这一骂,可把我给骂醒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可我以前不知道啊,俗话不是说“不知道不为过”吗?

    但问题就出在这“不知道不为过”上。这第一次也许是教练为了痛快痛快他的嘴,故意不先给你说,因此我确实不知道。那第二次我应该知道了吧,第三次更应该知道了吧。但没想到第二次过那儿,我又轧死了一个“警察”;而第三次呢,我又轧死了一个。到第三次,教练几乎怒不可遏了:“你轧死三个‘警察’了,你知道不知道!!!”时至今日,这教练的怒骂声仿佛还在我的耳边,令我终生难忘。这就是我学车时“轧死三个‘警察’”的故事。这件事也使我第一次想到一个重大的哲学问题——“知道”和“做到”的关系。你看,我第一次确是不“知道”,第二次、第三次我“知道”了,但为什么还没“做到”呢?可见“知道”是一码事,但“做到”是另一码事。“知道”固然重要,但“做到为王”,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到”啊!许多重要的东西,如果我们“知道”了而没“做到”,甚至远没有“做到”,那就很值得我们思考了。

    而伴随我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竟然引出了又一个令我吃惊的重大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