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安息吧 州际商务委员会(2)(1/2)

    经过一年的紧张的政治调和之后,用一个历史学家的话来说,结果就是“达成了一个交易,除了立法者最终避开冲突置身于事外之外,其他任何一方的利益都没有占据统治地位,这一矛盾被移交给了一个委员会和法庭”。

    铁路委员会,与其他国家级的无效的部门一样,只是在提案时比较严肃而已。势力处于上升阶段的政治左派,本能地去求助于政府(而不是市场)来保护其利益,而铁路公司也不反对这一观点,因为,它们自身的利益肯定是仔细地考虑了的。铁路公司的经济和政治实力可以确保这一点。

    早在1884年,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可能是最有实力的铁路公司了)的一个副总裁就曾写道:“如果有一个铁路委员会或者其他什么部门,能够对运输进行定价,并保证6%的红利率,那么,美国大部分的铁路公司对此结果就会很满意,而且,如果给出这样的保证的话,它们就会非常愿意处于国家政府的临管和运营之下,对此,我毫不怀疑。”

    换言之,如果存在一个政府资助及政府执行的卡特尔,铁路公司肯定会相当开心。当然,反铁路的势力希望这个委员会从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从铁路公司的利益)出发来进行定价。用当时的一位议员的话来说,结果就是“这是一个任何人都不想得到的法案……但每个人都支持”。

    该法案要求“所有的收费都必须合理和公平”,但是,却没有给出“公平、合理”的定义。而且,成立的这个委员会必须依靠法庭来执行其命令,这是一个成本很高且耗时良久的过程。尽管西奥多·罗斯福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该法律的效力,也赋予州际商务委员会以定价的权力,但是,铁路公司很快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