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自由民的银行(2)(1/2)

    那个时候的判断标准是银行的费用支出不能高于存款的0.5%。然而,自由民银行,因为存在很多分行,而且账户都很小,所以,它的费用支出高达存款的5%。又因为自由民银行的营业执照中规定它只能投资于国库券,而当时国库券的利息率为6%,如果再派发红利,那么,银行几乎就什么也不剩了。寻找新的更能盈利的投资,这一压力从未消失过。

    自由民银行还具有另外两个严重的缺陷。第一个就是,因为它的费用支出相对于存款来说,是相当高的,所以,它就不能支付竞争性银行的工资。结果就是,它雇佣了很多缺少记账技能的甚至根本就不会记账的好心人。

    另一个缺陷就是银行的高层管理。理论上讲,自由民银行是由50个托管人所管理的。它一开始开出的名单,都是当时美国商业界的名流。但是,就在其成立的同时,这个委员会中最有名望的7个人就立即辞职了。显然,他们的名字只是被当做橱窗里的衣服一样用来向国会展示,从这些人那里并未得到为银行服务的承诺。

    实际上,银行的理事委员会从未对银行及其高级职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视。威廉·卡伦·布赖恩和其他的几个人,从未参加过一次理事会会议。那些经常参加会议的人,也只是在银行高级职员放在他面前的东西上盖个章。到1870年时,自由民银行的权力实际上已经集中在这些高级职员和三人财务委员会的手中,而且,还没有人来监管他们的所作作为。从美国银行业的历史来看,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即:当少数具有私心的人掌握了其他人的大笔金钱,而且还知道没有人来监管他们,这时灾难就降临了。

    银行的高级职员开始游说国会,要求改变其营业执照。很快,一项允许自由民银行从事房地产投资的议案在白宫无争议地通过—而房地产却是最无流动性的行业,因此,本质上也是最为麻烦的投资方式。

    在参议院,只有两名参议员投了反对票,反对自由民银行将储户的本就很少的钱用于如此风险的行业。令人注目的是,其中有一个就是西蒙·卡梅伦,他是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的党魁,而且,他还在银行业中赚了很多钱。“相信我,”他警告说,“你们允许他们将钱……用在房地产之时,就是这个机构降低信用、降低稳定性之时。”

    但是,参议院没有听从卡梅伦的忠告。他们更愿意听查尔斯·萨姆纳的话,可是萨姆纳从不清楚,为了一个美好的事业,应该等待现实条件的实现。银行被允许向房地产业借款,条件是抵押物的价值要两倍于贷款数额。当然,无论在那时还是在今天,房地产的价值总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东西,而且,波动非常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