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托拉斯的复仇(1)(2/2)

蒙大拿公司,自己开办了一家采矿公司。他从詹姆斯·默里手中租来埃斯特拉铜矿。当时,人们虽然都认为詹姆斯·默里是最精明的矿主,但是与海因策相比,他就不是那么精明了。双方约定,海因策只需对那些达到一定纯度的矿石缴纳矿区使用费。但是,海因策小心翼翼地把低纯度的矿石和高纯度的矿石混合在一起,使之刚好低于所要求的纯度,从而逃避大量的租金。默里很快取消了租约。蒙大拿早期的一位历史学家这样评价道,海因策“没有用多长时间就交了很多朋友,也赚了很多钱,不惜以牺牲事业的发展和成就为代价”。

    随后,海因策短暂离开美国,来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特雷尔。在那里,他从政府手中取得一块修建铁路的土地,负责修建从特雷尔到维多利亚的铁路。加拿大太平洋公司对这条铁路的前景感到十分吃惊,据说用120万美元买断了它的所有权。

    海因策再次返回比尤特时,已是腰缠万贯,很快建立起一座冶炼厂,买下拉鲁斯矿和明尼希利矿。拉鲁斯矿的矿藏非常丰富,明尼希利矿虽然在购买时产量很低,但是在购买的一个月后,海因策发现它是整个比尤特储量最丰富的铜矿脉。

    在海因策看来,拉鲁斯矿和明尼希利矿紧邻他以前的东

    家—波士顿和蒙大拿公司旗下的大矿根本不是什么不利条件。当时,联合铜业公司,也就是所谓的铜矿托拉斯,拥有波士顿和蒙大拿公司大部分的股票。这两家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当时东部沿海的金融巨头,如当时华尔街最有影响力的银行家J·P·摩根,以及拥有强大的美孚石油公司的亨利·H·罗杰斯和威廉·洛克菲勒。对于铜矿托拉斯的规模或关系网络,海因策无所畏惧,他打算利用自己在比尤特地质方面的知识、对自己铜矿的了解以及蒙大拿州矿业开采法律的遁辞从容应对。

    “矿脉顶法律”的立法意图虽然很好,却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容易引起误导的法律之一。该项法律规定:某一矿脉的矿脉顶(达到或接近地面)所有者可以随矿脉的延伸开采,即使延伸至其他矿的矿床也同样可以开采。这条法律的目的是鼓励勘探,但是其结果是酿成了“铜王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