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机遇(1)(2/2)

,在这些淘金者中很少有人在去世时非常富有。然而,米尔斯却做到了这一点,并且,从来没有采挖、淘洗过1盎司的黄金。相反,他向淘金者出售铁铲等淘金工具,还开办了一家银行供淘金者存储获取得的财富。

    D·O·米尔斯在1825年出生于纽约的北塞勒姆,当时,北塞勒姆还是偏僻的农村,现在靠近纽约市郊区。米尔斯家族是当地的名门望族(米尔斯的父亲于1835年就任北塞勒姆镇的镇长),后来由于投资失败而家道中落,他父亲在1841年去世时,米尔斯被迫到纽约求职谋生。

    一开始,他只是一名小职员。5年后,其表兄,E·J·汤森非常赏识他的精力和才华,邀请他在布法罗南部开办的伊利县商业银行做出纳员,并承诺给他企业三分之一的股份。这家银行生意兴隆,米尔斯也随之发达起来。这对表兄弟对他们在布法罗的地方银行和纽约市的大银行的业绩欣喜不已。

    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的消息在1848年夏末才传到东海岸。米尔斯的两个兄弟,詹姆士和埃德加,立即带着一船货物向圣弗朗西斯科进发。他们绕道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航程1.2万英里。最初,D·O·米尔斯对此不感兴趣,因为他当时在布法罗的收入也很诱人,所以,没有理由为了虚幻的黄金就跑到遥远的加利福尼亚,从而放弃前程似锦和获利丰厚的银行职业。

    但是,随着淘金狂潮席卷东部沿海之时,米尔斯改变主意,决定去加利福尼亚。他的表兄爽快地同意了他的决定。实际上,他表兄承诺看管他们在布法罗的银行股份,承兑米尔斯开具的所有银行汇票,不过,他要在米尔斯在加利福尼亚可能建立的企业中占有一定的股份。

    一旦作出决定,米尔斯便迅速、果断地采取行动。雷厉风行是他在去加利福尼亚的旅途中,或者说是他整个一生中的一大特点。当打算和他一起去加利福尼亚的朋友被生意耽搁时,他告诉他们,“我要走了,我要在10天后就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