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超级帝国 > 第六章 政制统领 军制保障

第六章 政制统领 军制保障(1/2)

    当年合不勒汗在金朝都城大殿中的表现,到了成吉思汗这一代早已成为了陈年往事。那个当年被认为是未开化的野蛮人,虽说是成吉思汗的祖先,可在成吉思汗身上却已找不到他祖先当年的“风采”了。成吉思汗知道再用那种有意无意的“风采”去展示自己或麻痹那些金人乃至其他的君王已经不合时宜了,与他的“天可汗”的地位和实力是不匹配的。他现在要做的是怎样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从而使整个蒙古帝国走向他心中理想的强大。

    成吉思汗当时颁布的札撒对蒙古帝国是非常重要的改革文件,作为正式法令对领导权、军队建制、社会习俗和律令都重新规定,规范了各阶层人的行为准则。这个札撒可以说是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是真正至高无上的,不可抵触的。

    这个札撒在政治制度方面规定,最高权力集中于汗,全蒙古只能有一个在位的君王一个汗的称号,若汗死,只能由成吉思汗的后裔继位,但必须经贵族议会的推举。就是这“贵族议会推举”,使蒙古帝国在中华几千年封建政治制度统治过程中闪出了短暂的“不和谐”光芒。甚至蒙古帝国的这种“贵族议会推举”被现在的一些研究者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民主选举体制。

    成吉思汗还设立了一个对他来说很有创意的新职务,即大断事官(也可札鲁忽赤),来监督与协调新扩大的行政体制的活动。这个官职大概是和汉王朝的宰相差不多。在这个重要位置上,对于人选的选择应该是慎之又慎的。不仅要有超凡的能力更要对成吉思汗有绝对的忠心。成吉思汗并没有选择他的儿子来担任,而是选择了被他家所收养的塔塔儿弃婴失吉忽秃忽来担任这一职务。

    大断事官的职责多种多样。根据成吉思汗发布的命令,他将划分并分配属民,即决定怎样把属民分配给各军事单位与汗室。正如他的头衔所显示的那样,失吉忽秃忽具有帝国最高的法律权威;他将审判所有的恶人,而且被授予掌握犯人生杀的大权。同时,他被指令制定并维护一部“青册”,在那里面,所有的司法决议,包括成吉思汗本人的法律训言(札撒)都被保存起来以备用作将来司法判决时的判例。所有有关部众分配的事例也记载在里面。

    同时成吉思汗扩建自己的护卫军——怯薛组织,并赋予它管理国务的职能。成吉思汗的宗室、外戚按照“各分地土、共享富贵”的原则,在各自封地内行使统治权力。他们对帝国政治生活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出席诸王大会,决定立汗、征伐等大事,平时并不亲自参加大蒙古帝国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而大断事官和怯薛成员作为大汗的亲信家臣,恰恰在后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军事方面的建制和管理,札撒编制了军政同一的千户军。规定家有男子15岁以上70岁以下,尽签为兵,十夫长、百夫长和千户长就是这些士兵的军政长官,所有人都只能留在指定的千户、百户、十户内,迁移者要被处死,收留他的人也要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