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罪名升级(1/2)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被处死后,胡惟庸案远没有结束,对于胡惟庸的罪状一直都在搜集查证。

    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告发李存义和他的儿子李佑,不仅是胡惟庸的至亲,还曾经伙同胡惟庸谋逆。胡惟庸虽已被诛,李存义也必须连坐。这可是祸从天降,并且为祸不轻,李家揣揣不安。但是朱元璋对此事并未严惩,还特别下诏,李存义与李佑都免于死罪,只是被贬到崇明岛闲住。可能是因为李善长为功臣元老,朱元璋念及旧情,因而特地从轻发落。按理李善长受到如此殊遇,应该上书谢恩,但是李善长对此事全然不予理会,这种态度令朱元璋感到非常不快。

    胡惟庸案的查证一直都在继续着,并且有了新的进展。洪武十九年(1386)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他是奉胡惟庸的命令下海通倭的,胡惟庸谋反案有了进一步的证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又捉拿到奸人封绩。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后来归降于明,据说他经常往来于蒙、汉之间,曾经为胡惟庸给元嗣君送过信,胡惟庸在信中称臣,并请元嗣君出兵为外应。其实早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大将军蓝玉出塞时,在捕鱼儿海地方就捕获过封绩,但是由于李善长施加影响,并未上奏,就把封绩给放了。直到这次,由于封绩再次被捕入狱,李善长终于也被牵连进来了。

    恰在此时,李善长为了娱老,大兴土木,因缺少工人,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名,以供营建。以营卒为工役,这种事情本是常事。但汤和胆小怕事,又不敢得罪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