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帝国统治之道(1/2)

    中国朝廷的模式与家庭相同。这种观念并不现代,而是与孔夫子一样古老。而且,管理有方的家庭是国家治理的良好榜样,这一点已得到确认。

    为了理解这一点,就必须解释清楚——中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远比英国家庭紧密。在英国家庭中,子女成年前受父母管束,成年后脱离家庭,结婚并建起自己的家。而在中国,只有出嫁的女儿永远与家脱离,不再受父母管束。儿子则不离开本家,并不得脱离父母的约束。不管他们年龄有多大,不管岁月如何使他们满头霜雪,父母对他们的权威与孩提时期并无二致。他们娶妻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但都得生活在原来那个家里,并且绝不梦想由于岁月流逝、皱纹已经爬上脸庞,老一辈的绝对权威会稍有松懈。

    除了情感这个将家庭成员维系起来的共同纽带外,还有另一个永远不会被时光割断并交织在一起的契约。这个契约被称为责任,它看不见摸不着,神秘莫测,然而却是最富潜能的力量。中国人所理解的这个词的涵义是英国人绝对理解不了的。它在家庭中深入人心,无形中盘踞在社会的每个环节。其魔杖点化着每个官员的行为,它在朝廷产生的影响力随处可见,当没有外物可以控制其运作或意志时经常会陷入非正义。

    把家庭作为起点是因为这里体现着东方的一整套观念。这种观念认为,个体必须乐于将个性与意志和家庭或家族结合起来,并作为范例推而广之运用到社会其他方面。家庭每个成员都对其他人负有责任。父亲作为家长对各个家庭成员的劣行承担责任。而另一方面,如果父母有过失,儿子则难辞其咎。正因为如此,便导致了使中国历史出现黑暗篇章的惨痛悲剧。某位命官如果因僭越皇权而获罪,则不仅他本人会被处以最残忍的极刑,而且其父系和母系所有亲戚都会被满门抄斩,男女老幼被无情杀戮到不再有人剩下,屠杀才会停止。

    然而,这种相互负责的体制还不限于家庭。它贯穿于全社会,真实情况是,整个帝国没有哪个人不以一种方式或另一种方式对别人承担责任。这个国家可以被比作一架高度复杂的机器,它由无穷无尽的以最混乱方式旋转的轮盘组成。同时,亿万草民彼此顺应得尽善尽美,没有这种尽善尽美,机器运转就会出现闪失和陷入无序。

    自远古以来,中国人的社会体制就是在这种观念上建立起来的。所有人,包括最高贵的和最低贱的,都只不过是使社会生活运转的庞大机器上的一个零件。

    正是这种取得广泛共识的相互责任契约导致中国产生形形色色将各自归于区域行会的职业与行当,每个行会都有会首,他应对紧急事务,保护自己所代表的人。这种会首显然遍布全国,出现棘手事情的时候是最有用的人质,比如你雇船行到码头,若躺在那里待雇的船工怠慢了你,你可以叫来码头上的会首,申明意见。如果你有道理,他会马上让怠慢你的人给你跪下,准保以后即使停在他们身边一千次你都不会碰到麻烦。

    在中国生活一段时间并研究了其体制之后,对你思想接连产生冲击的便是遍布生活各个领域的责任体系。这种体系绝不以松散和不确定性为特点,而是极为严密的,以至于你能确切地知道得到什么毁誉攸关的证据,在什么样特定的情势下,给谁以打击。

    为了顺应帝国这种无所不在的观念,社会自发将自身分为若干部分,每个部分都有会首,其成员遇到困难能够向他寻求保护。比如,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会首,他不遗余力地保护大家的利益,并对任何成员的任何微小权益负有责任。镇上的当铺选出一个人代表所有其他人,以防遇到诉讼案或官吏压榨其成员。凡村必有其长,几乎每个县、每个城镇、每条重要街道,甚至连一文不名、衣不蔽体、臭名昭著的乞丐也有会首,他不仅为大家争得应有的份额,同时还站在同伙和压迫者之间出面维护他们的权益和地位。

    官场上无所不在的主导思想仍是责任契约,这一点甚至比现实生活中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每个官员都对比自己高一级的官员负责,无止境地一直负责到皇帝本人。举个例子便可证实这一点。

    官场上最低的官员叫地保,他是一村之长。中国的乡镇被划分为许多村子,郊区的群落就是由类似组织组成,其管理者便是地保。这种人通常没有受过教育,也没有社会地位,其职能显然没有任何是非可言,他的作用异乎寻常的庞杂。他应该了解村子里的每一个人,并且熟知每个人的职业,白天干什么,晚上干什么,脑子里想些什么,私下的收入来源是什么等等。他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权力,例如他可以不让名声可疑或来路不明的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居住,他可以不用任何法律程序,一句话就赶走那些会对社区带来麻烦并且无力向他行贿的游民。

    向其上一级官员报告任何一件发生在自己村子里的重要事件,报告自己所知道的每件事情,以及许许多多可能不知的事情就是他的职责。他得随时准备好由于辖区内发生了自己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打成肉酱。因而,地保必须得是一个想象力丰富、机智善辩,八面玲珑的人。不言而喻,每个村子都有不少有劣迹的人。这里有把家产换鸦片抽光的人,有专事鸡鸣狗盗的职业扒手,有一掷千金再也赢不回财产的赌棍,还有躲在临街黑暗角落里向成群结伙像从地沟里爬出来、看上去不三不四的人唱淫词滥调的吟游歌手。

    对这些人地保个个了若指掌。谁想平安无事,或者想不被告发到当地那位可以轻而易举把他赶出领地的官员那里的话,他就必须进贡。地保的性命微不足道,只不过比他管辖的那些危险分子稍强一点而已。因此,只要事情还不至于闹到不可开交,街坊四邻都知道的地步,他很乐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这样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那就是,他对所有那些被准许呆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人的行为负责,他随时都会因为发生了自己知道,或者除非拥有全知全能的法术,否则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召到上司跟前饱受皮肉之苦。

    植根于中国人头脑中的完美的责任契约理论排除了作为西方人能意识到的那些普通借口。这种理论认为,即使不是一个人就可以预见或阻止的事情,某个人也要认罪伏法。

    现在举个例子说明我的意思。有两个人在镇上偏僻地带一间看不到找不着的屋子里赌博,其间发生了争吵,结果双方大打出手,一个人被刺死了。此事发生时是凌晨两点。全城都在梦乡里,地保和他的家人都在床上。所以他对这个悲剧完全一无所知,但他关于自己对此事一点都不知道的辩解得到的都是冷笑和这样一句话:“那么,你应该知道。”他恭恭敬敬地回答说:“可是我怎么能知道呢?”上司回道:“怎么知道我不管,那是你的事情,村子归你管,你是负责管理的人。”就这样,他被摁倒在地,几个一直在用饥饿和期待目光盯着他的衙役使竹杖运用管教村民的方法教训了他一通,准保让他至少在未来一周时间内起不了身。

    地保上面好几级才是县太爷,对于老百姓来说,他才是大大小小官员中最重要的。许多人官职大于他,但谁也没有他的实权大。县里来自最高层的不管什么指令,总是要通过他传达,他才是真正负责实施的人。

    他的职权非常广,也非常重要。他是县里的执政官。所有关于民生、捐税、诉讼,还有量刑等问题,都须在他的堂上解决。他与老百姓的关系被一个加在他身上并被广泛认同的称呼表达得淋漓尽致——“县官,就是百姓的衣食父母也”。

    家庭是一国政府的理想模式,无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首先都要把这种观念摆在突出的地位上,这便是中国人的目标。县太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