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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立国之本”:中国国民经济的软肋(1/2)

    从数字看发展

    当前,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包括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我国多年来通用的农业涵义,其范围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

    五业中所指的农业,就是指种植业,也就是指人们利用植物的生活机能,采用栽培措施,以取得产品的生产部门。种植业是人们取得基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又是农业内部其他部门发展的基础,种植业的生产水平愈高,农业中其他部门发展的基础也就愈坚实。在中国的农业中,种植业是比重最大的部门,对林、牧、副、渔生产都有重大的影响。其次,五业中所谓的林业,是根据树木生长繁殖的特点,通过种植或经营以取得木材和各种林产品,或获得森林所发挥的各种防护效益的生产事业。林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生产事业。第三,五业中所谓的牧业,也即畜牧业,是指人们运用动物的生活机能,通过饲养繁殖以取得各种动物性产品或役用牲畜的生产部门。畜牧业是农业的一个重要部门,它和种植业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五业中的第四类是副业,意指农业生产单位及其成员从事的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附属生产。我国乡镇企业的许多部门,都是从这些所谓副业中生长出来的。时至今日,也可以说它们之中有的已经远远超越副业而向当代工业迈进了。五业中最后一个是渔业,又称水产业,指人们利用水域养殖与捕捞水生动植物、微生物,以获得各种水产品的生产部门。渔业为人们提供营养丰富的食物,为食品、化学、医药等工业提供原料,并为农业提供优质肥料和畜禽精饲料。

    农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得以独立化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相互比较而言,在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之中,农业令人稍感欣慰。

    农业是立国之本,但发展后劲不足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中国农业,自改革开放以来,不仅解决了中国十多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基础。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农业的基础地位开始被不断削弱,农业的发展后劲也明显不足。细究其因,则是农民、农业和农村这一“三农”问题的错综复杂所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我国“三农”问题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不可撇开其一而求解的原因所在。

    自我国农村实行改革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粮食生产连上新台阶,目前已基本形成5亿吨的综合生产能力,从而结束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长期短缺的局面,实现了总量供求平衡,丰年有余。

    1.主要农产品供求实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

    2001年农业增加值达14610亿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85倍,比1989年实际增长60.4%。农业生产总体上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实现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由短缺向总量供求平衡、丰年有余的转变。1989年以来,中国粮食生产连上4.5亿吨、5亿吨两个台阶。粮食产量于1996年突破5亿吨大关,提前实现“九五”计划确定的粮食产量目标,在1996~1999年间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四年间年平均产量超过5亿吨,表明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台阶。粮食供求实现由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目前国家粮食储备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00年、2001年的粮食产量受严重旱灾和结构调整因素的影响减产,2001年产量仍达到了46218万吨,比1989年增长13.4%。棉花生产在适应纺织工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受到出口及库存变化的影响,年际间产量波动较大,但供需仍然达到了总量平衡有余;油料产量稳步增长,2001年产量达到2865万吨,比1989年增长1.21倍,年均增长6.8%,肉类总产量2001年达6334万吨,比1989年增长1.41倍,年均增长7.6%;渔业快速发展,2001年水产品产量已达4381万吨,比1989年增长2.8倍,年均增长11.8%。

    农产品产量的不断增长,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生产生活资源,大大提高了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善了生活质量。2001年,肉、蛋、奶、水产品的人均占有量分别达到49.8公斤、18.3公斤、8.1公斤和34.4公斤,分别比1989年增长1.12倍、1.86倍、1.38倍和2.44倍。

    2.新一轮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增添后劲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结构进行了一次根本性的调整,这就是改变以粮食为纲,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实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这次结构调整,使农村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种植业、乡镇企业都有了很大发展。近年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受资源与市场双重约束的新阶段,突出地表现在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为了适应新阶段变化的要求,农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着力调整和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品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适应市场能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经过几年的努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渐渐显现。从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农业比重不断减小,畜牧业、渔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01年,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为55.2%、3.6%、30.4%、10.8%,与1989年相比,农业所占比重下降了7.6个百分点,牧业、渔业则分别上升了2.8和5.5个百分点。从各业内部看,种植业中大宗农作物调整力度较大,优质农产品发展迅速。2001年我国优质专用小麦面积占小麦总面积的比重已达25%;优质水稻面积约占水稻总面积的50%以上,优质油菜面积占油菜总面积的比重超过57%;优质专用玉米、水果“高接换种”、无公害蔬菜等优质农产品开发进程加快。种植业生产正逐步向专业化分工、区域化生产方向发展。全国已初步形成东北的大豆、玉米带;黄淮海地区花生带、小麦带;长江流域油菜带;新疆棉花产业带。据统计,2001年位于黄淮海地区的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四省小麦种植面积占全国小麦面积的比重约为52%,小麦产量占全国的62%。

    畜牧业生产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需要,由偏重数量增长向数量和质量并重的方向转变,畜产品结构逐步优化。猪肉在肉类产量中的比重由1989年的80.8%下降到2001年66.1%,牛、羊肉的比重分别由1989年的4.1%、3.7%上升到2000年的8.7%和4.6%,草食性家禽和家畜的比重不断增加。优质品种普及率提高,特种养殖规模扩大。据有关部门统计,“九五”时期,猪牛羊的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0%、30%和55%。

    渔业生产结构调整重点是增加名特优新水产品的养殖面积和产量,从保护和利用资源的角度出发,近几年来渔业生产减少捕捞,进行伏季休渔。与1989年相比,2001年水产品总产量中,养殖产量比重提高12.3个百分点。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并开始实施中西部地区的退耕还林(草)战略性结构调整。2001年完成造林面积495万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工程造林331.4万公顷。

    3.农村非农产业较快发展

    农村改革以来,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非农产业异军突起,1987年乡镇企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1989~1991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出现徘徊。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和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乡镇企业再度出现高速增长。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发生后,乡镇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宏观环境日益严峻,通过加快体制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乡镇企业逐步实现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化增长方式转变,继续保持了一定发展的势头。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统计,2001年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29356亿元,比改革之初的1978年增长近140倍,比1989年增长13.1倍。1989~2001年年均增长24.7%,占到国内生产总值净增部分的34.5%。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一方面优化了农村就业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推进了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2001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中,农业(农林牧渔业)所占的比重为67.3%,非农产业所占比重为32.7%,非农产业所占比重比1989年上升了11.9个百分点。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所得到的纯收入由1989年142.4元提高到2001年的1066.4元,增长7.5倍。农民人均非农产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89年的23.7%提高到2001年的44.7%。

    农村非农产业尤其是乡镇工业的发展改变了我国工业的布局。据乡镇企业局统计,2001年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达20315亿元,比1989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23.8%,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7.8%。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发达地区出现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优势互补、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农村工业化带动了农村城镇化发展。各类乡镇工业小区的建设与完善,促进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乡镇企业与小城镇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我国城镇化水平由1989年的26.2%提高到2001年的37.7%。

    4.投入增加,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为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力,国家逐年加大对农业投资的力度。1999年,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达到1085.8亿元,比1978年增长6.2倍,比1989年增长3.1倍。在努力增加财政农业支出的同时,通过社会筹资、资本市场融资、吸引外资等形式多渠道增加农业投资。1999年中央在新增的1000亿元财政国债中,有375亿元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利设施、保护天然林、治理生态环境、节水灌溉工程等。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田排灌能力大大提高,2001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5425万公顷,其中机电排灌面积3621万公顷。与此同时,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重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已建成商品粮基地县1000个左右,优质棉基地县200多个,以及“双低”油菜籽、糖料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在全国形成了稳定的农产品商品供应体系;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十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展开。这些都极大地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

    为启动内需,政府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2001年,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212.3亿元,比1989年增长4.7倍,年均增长15.5%。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2001年,在全国的行政村中,自来水受益村所占比重达到47%;全国农村有95%以上的行政村通了公路;87%的行政村通了电话,农村电话用户2001年达6843.1万户;95%以上的行政村通了电。农村交通、通讯、水电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方便了城乡经济、文化交流,为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

    1.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

    (1)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

    自然经济是与商品经济相对立的。商品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它的发展趋势是把每一种产品的生产,甚至把一种产品的每一部分的生产都变成专门的部门。自然经济与此相比,则很少社会分工,每一个生产者或经济单位利用自身的经济条件,几乎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产品。列宁说:“在自然经济下,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同类的经济单位(父权制的农民家庭、原始村社、封建领地)组成的,每个这样的单位从事各种经济工作,从采掘各种原料开始,直到最后把这些原料制作得可供消费。”(《列宁选集》第1卷,第164页。)

    在我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中,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农民不仅从事农业,而且从事手工业,“男耕女织”就是这种自然经济的生动写照。**指出,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的第一个主要特点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的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那时虽有交换的发展,但是在整个经济中不起决定的作用。”(《**选集》第2卷,第623~624页。)我国在解放前,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广大农村的绝大多数农民,还处于自给半自给的小生产状况。在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集体农民基本上还在从事手工业式的劳动。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以及轻视分工协作,轻视商品交换,有意无意地追求单位自给的思想,都是和实现国民经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不适应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逐步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品生产,已不同于过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商品生产,农业生产也已基本上实现了上述根本性转变。

    (2)由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向多种经营和农工商综合结构转变。

    所谓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是指只从事或基本上从事一个门类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单一经营还可分为自然经济性质的单一经营和高度商品化的单一经营两种。

    我国农业生产,长期以来在结构上属于自然经济性质的单一经营,重视种植业,主要是粮食作物的生产,忽视林、牧、副、渔业的生产,以致整个农业生产得不到发展。建国初期我国农业的产业结构一如建国前长期以来的情况,在农、林、牧、副、渔五业中,种植业产值一直占着绝对的优势,占80%以上,而牧业只占12%左右,其他三业合起来只有8%。这样,不仅种植业排挤了其他农业的发展,而且种植业自己的发展也非常缓慢。这种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直到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进行体制改革才得到逐步改进,从1984年起种植业的比重已落到70%以下,到1996年已落到58%,而牧业却达到30%,渔业也达到8.6%。到了2001年,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分别为55.2%、3.6%、30.4%和10.8%,农业比重不断减小,农业产业结构正在优化。

    以上统计数字说明,我国农业生产随着自然经济性质的单一经营的改革,逐步向多种经营的方面发展,同时某些农村还会向高度商品化的单一经营发展,这在有些农村已见端倪,但总的趋势仍然是向商品化和专业化的方向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往往首先通过开展多种经营来改变那种落后的自给性粮食单一经营的状况,发展商品经济,然后再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最有利的条件,确定和发展自己的专业化方向。在发展专业化方向的过程中,有的将形成具有明显专业化方向的多种经营类;有的则形成高度商品化的单一经营。

    另外,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式,也是我国农业近年来发展的热点之一。在多种经营和专业化发展的基础上,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为之服务的有关经济单位联成一体,或组建一条龙的若干层次的经营公司,这是农业产业化的更高发展形式。许多乡镇企业其生产组织就是围绕着这个组织方式取得了较大发展的,这是农业现代化社会化发展的产物。20世纪50年代这一方式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开始建立,后来逐渐在其他国家推行。各国农工商结合的程度不尽相同,到现在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我国各种不同性质的农业公司已如雨后春笋,形成了我国农业新的生长点。我国农业生产发展之所以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是由于农业结构优化的结果。

    2.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

    首先,农业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物质生产部门。人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并发展的核心因素,而人总要活下去才能工作,而要活下去总不免要吃粮食,要穿衣服等等,因此农业不发展或农业生产遭受到损失,就会直接间接地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发展,但就是这样浅显易明的常识,因为太平凡了,却常常被人们所忽略,特别是被有些国家行政人员所忽略。建国以来,往往这一年农业丰收了,下一年各项事业就好办,但往往一丰收了,人们嘴里吟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美好诗句,而其行动就忘乎所以,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甚至吃光用光。这就是说,这虽然是一个最简单的、常识性的道理,但却往往最容易被人们轻视,从而犯了错误。因此,粮食安全必须时刻谨记。

    其次,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人类能够进行工业及其他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的先决条件。马克思从他的剩余价值学说的角度申明:“重农学派正确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如果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生产出比每个劳动者再生产自身所需的生活资料更多的生活资料,在最狭窄的意义上说,也就是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如果他全部劳动力每日的耗费只够再生产他满足个人需要所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那就根本谈不上剩余产品,也谈不上剩余价值。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885页。)

    第三,农业是最早出现的生产部门,在人类社会的初期及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曾经是惟一的生产部门。恩格斯说:“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现在它更是这样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49页。)

    第四,农业生产的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反过来说,这一条也可以看做是农业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制约作用。其表现为:(1)农业是发展工业和其他事业所需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才能从农业中解放出更多的劳动力,并把他们输送到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去。(2)农业既然是粮食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来源,那么,农业能提供多少商品粮,不仅关系到城市人民生活的改善,而且直接影响到工业和其他事业发展的速度与规模。(3)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