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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1/2)

    中国历史有明确纪年的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之“共和”元年。这一年(公元前841 年),西周镐京的“国人”因不堪厉王的暴政,举行了暴动,结果是厉王被逐于彘(今山西霍县),天子大权由他人执掌,直至共和十四年宣王立。然而,“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这个问题历来就有两说:一说是周公、召公;一说是共伯和。

    前一说源于《史记。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此“共和”两字,前一字为副词,后一字为动词,意谓两公和衷共济,代周王行政。从司马氏说的古代著名学者不少,如韦昭(《国语解》)、杜预(《左传注》)、司马光(《稽古录》)、李贽(《史纲评要》)等。后一说源于《竹书纪年》:“共伯和干(夺)王位”。此谓因共伯和其人代行王政,故而称“共和”。从《纪年》之说的学者亦不少,如郦道元(《水经注》),苏辙(《古史》)、罗泌(《路史》)、顾炎武(《日知录》)、梁玉绳(《史记志疑》)等。延至现代,史学家们的观点仍分为两派。范文澜、李亚农、林汉达等学者认为从《史记》说为当。他们认为,当时“国人”起而暴动,仅限于反抗厉王过度的暴政,本意并非要推翻文武以来的王统,只指望由较厉王仁贤的统治者来代替厉王。当时,周公是宗周的第一家贵族,召公是第二家贵族,并且曾谏阻厉王勿以暴虐弭谤。周、召二公得到国人的拥戴是很自然的,贵族共和在当时实不失为是一种适合情势的政治制度。再者,根据史籍所载,共伯和是卫釐侯之子。《史记。卫康叔世家》载:卫釐侯卒,长子共伯余即位,其弟伯和袭杀其兄,夺得卫主之位,此即为卫武公。然而,据《史记》年表,卫釐侯十三年,厉王出奔。釐侯二十八年(前827 年),周宣王立。

    卫釐侯四十二年(前812 年)釐侯卒,共伯和(武公)嗣位,然而,此时已是宣王十六年。也就是说,厉王出奔时,釐侯尚在位,共伯和还只是侯国的一个世子,年岁亦小。在春秋时期,世卿权重,尚不敢干诸侯之位,共伯和作为侯国一世子,在嫡长继承制极端严格的西周,岂能轻易一跃而登周天子大位?另外,史书多载共伯和有贤名。如《吕氏春秋。开春论》载:“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又《鲁连子》曰:“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但正是这位甚有贤名的共伯和,同时犯下了杀兄和夺天子位的大罪,似不可信,很有可能是捕风捉影之说,以讹传讹了。

    郭沫若、顾颉刚、尚钺诸人则认为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