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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回港赴泰 柳暗花明又一村(2/2)

的笑话,认为他也会象许多新创立的制片公司一样,在香港影坛还没露一露峥嵘,就关门大吉永远消失了。

    邹文怀凭着精明能干,凭着待人为善,见风使舵,使这艘刚下海的小船末给大浪倾覆,仍在飘摇颠簸中艰难行驶。

    如果邵逸夫能与李小龙合作,邹文怀是不敢与其竞争的。当他获悉邵逸夫与李小龙联手之事崩了之时,邹文怀立即觉得是个机遇。经深思熟虑,他向李小龙发出邀请。

    这件事,使邵邹对立的状况蒙上一股火药味,香港舆论炒得十分热闹。自1970年李小龙回港度假起,他渐渐关注起香港影坛的信息来。李小龙郑重表明他的态度,他对香港影坛的是是非非毫无兴趣;他更不会介入邵氏公司与嘉禾公司或者其他公司的纠纷之中;他不会帮任何一方;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利益。

    李小龙的话可作两种解释:一、他不会加盟邵氏和嘉禾中的任何一家;二、只要满足李小龙事业、经济上的要求,他会为任何一家效力。

    当时,嘉禾的财政状况很不乐观,邹文怀惨淡经营,求贤若渴,急待一名资深水手来鼎助他拯救这艘随时有灭顶之灾的小船。他知道襁褓中的嘉禾,对李小龙是不具吸引力的。他只有靠高片酬,靠"亲善"来拉拢李小龙。

    邹文怀公务缠身,不能亲莅美国李小龙的住处,他也没把这等大事借助电话解决。这之前,影星郑佩佩脱离邵氏赴美结婚。嘉禾门下的制片人、导演罗维的太太刘亮华追到美国,试图拉拢郑佩佩加盟嘉禾,郑佩佩最终没有答应。于是,邹文怀就叫刘亮华力争把李小龙的事"搞掂"。刘亮华便辗转好莱坞拜访李小龙。

    这是李小龙接待的第一位远涉重洋来诚聘他的港台制片商,这种古老的交际方式比借助现代通信手段显得更富人情味。一惯傲慢的李小龙热情地接待了刘亮华女士,把她介绍给妻子莲达、母亲何金棠,和儿子李国豪。刘亮华能说会道,又有女人特有的心细,跟李小龙一家处得很熟。

    话题自然会谈到嘉禾的老板邹文怀,谈到邵邹分手一事。刘亮华没有什么隐瞒,也不表现出袒护任何一方。李小龙说:"都是香港影界的顶尖人物,论才华谁不比谁差,干吗一辈子屈着腰做人家马仔?"李小龙很赞同邹文怀另立门户之举。他信奉尼采的权力意志论,钦佩所有向自己、向他人挑战,极大限度张扬自己的权力**的人。

    这种家常式的交谈很有成效,李小龙并没有因为嘉禾规模太小、名气不响而轻视嘉禾及嘉禾的老板,从而拒绝加盟于邹文怀旗下——这曾是邹文怀和刘亮华深为担忧的。

    接着,他们又谈了嘉禾及香港影业的其他事情,刘亮华的言谈举止,完全是一个女强人,这使李小龙觉得,嘉禾人员虽少,却都很精干。

    嘉禾给李小龙的片酬是每部7500元美金。刘亮华表示,李小龙的其他要求,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满足。

    李小龙没有为条件之事跟"已交上朋友"的刘亮华讨价还价。这种片酬,按照好莱坞的标准是很低的,但按香港的标准却是很高的,尤其是对嘉禾这种小公司来讲,无疑是付出血本。

    但李小龙却没跟刘亮华签约,因为他没看到剧本,他很想知道他们请他拍的片是怎样的——这才至关重要。

    李小龙口头答应为嘉禾拍两部影片。

    对于回港拍片的动机,李小龙在获得巨大成功后是这样对媒介说的:

    "我所以有这份信心,就是我觉得,我既然在《青蜂侠》里以第二男主角的身份,受到广大英语电视观众的认可,既然在《盲探神犬》里,轻描淡写的《截拳道》就得到全美电视观众和评论家的捧场,我干吗不可以用中国演员的身份出任第一男主角主演电影,继续受到外国观众的捧场?不过,也许我是个练武的人,不习惯毛遂自荐这一套,我只想用行动使外国人知道中国演员也不乏人才。所以,我回来替嘉禾主演《唐山大兄》和《精武门》,我相信这样做一定可以产生强烈的影响。"

    李小龙说的是事实,但他又"巧妙"地掩盖了他当时在好莱坞的窘境。李小龙不是有意这样做,他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全然是一个充满自信、百折不挠的硬汉、他即使在情绪最低落时,也不会轻易将内心深处的痛苦、抑郁、彷徨甚至软弱显露出来。只有他妻子莲达才能感察到他心灵深处的东西。

    莲达是这样向媒介解释李小龙回港发展的原因的:

    "小龙并不真太想重归香港,但毕竟在美国影视圈处处碰壁。尤其是在电影圈,他虽然参加过几部电影的演出,导演也准许他使用中国功夫,可是他被指派扮演的,只是一些黑社会'大哥'、'烂仔'之类的角色,只准打败,不准打赢,这对他这位功夫高手来说,无异是件痛苦而不过瘾的事。他已意识到,他的特有的形象(中国传统的功夫师)拍片的唯一机会只有在香港,那里才意味着他艺术创作的自由及财富的获得。没有百分之百把握的事他从来不干,因此他说:'让好莱坞和他们的垃圾合约去见鬼吧!'他希望拍出高质量的电影,而香港的电影界则给他提供了一个可以实现他理想的机会。"

    莲达中肯地道出李小龙回港的原因,无意因李小龙已经获得巨大成功而掩饰李小龙并不辉煌的过去。而当时有言论说,李小龙离美返港完全是出于古代侠客的仗义豪举,嘉禾濒临破产,可怜兮兮,于是李小龙放弃在好莱坞飞黄腾达的机遇而回港拯救。

    刘亮华赴美的隐踪,不久便公之于众。其时,李小龙还只是口头许诺,并未正式签约。

    这是邹文怀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未最后"搞掂",总担忧别人插一杠子。刘亮华本事再大,也无法封住在大洋彼岸李小龙的口。"李小龙要跳槽(李小龙并未正式加盟嘉禾,也就不存在跳槽一说),我们也毫无办法。"

    李小龙依然是港台众片商追逐的目标。

    邹文怀担心他人把李小龙挖去,对公众舆论这样说道:我们丝毫不担心李小龙会接受其他片商的邀请,因为李小龙不会那样做。他是个信守诺言的人,如古人所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港台片商并没有为邹文怀的烟幕弹所迷惑,仍在鼓动李小龙加盟他们的公司。他们声称可以付出比嘉禾高出几倍的片酬,并答应李小龙开初提出的所有条件。李小龙自然为之心动,但最终没有抛弃邹文怀。

    其实,邹文怀最担心的是邵逸夫插一杠子,凭着邵氏公司的实力和名望,只须稍稍放宽条件,就足以诱惑李小龙"策反"。结果邵逸夫并没这样做,他大概不屑加入这场"逐李"的游戏,从而把这个心高气傲,在好莱坞又混得并不怎么样的李小龙抬到天上去。

    邹文怀常给大洋彼岸的李小龙挂去"关怀"电话。一次李小龙突然说:"我想看看港产的功夫片,你给我弄几部拍得最好的来!"

    邹文怀立即拜托一名正要赴美的港客,给李小龙送去港产功夫片的杰作。

    李小龙看后,在电话里大发雷霆:"你给我弄些什么破片子来?太糟了!糟得不忍目睹!这就是你讲的港产功夫片的杰作?"

    李小龙将港产功夫片,大大地嘲讽贬低一番:

    "人人都是干篇一律地打来打去,一见面就打,无缘无故就打,为打而打,不打就不成戏,既不真实,又太过火!"

    "打法毫无新意,主角也好,配角也好;正角也好,反角也好;男角也好,女角也好;南派也好,北派也好……统统是一个打法!好象是一个功夫师傅教出来的。"

    "功夫片表现的应是功夫,而不是残暴。见面就打,见人就杀,出手就鲜血飞溅,缺腿断臂,陈尸遍地,这是中国功夫的目的吗?历史上的武侠如大刀王五、霍元甲、孙玉峰等,是以这种杀人如麻的方式来行侠的吗?片中的这些武侠,只有'武',而没有一点'侠'的味道!"

    "香港功夫片的编剧、导演、演员们,统统地不懂什么叫武功、什么叫武侠、什么叫武道!"

    李小龙将香港的功夫片贬得一无是处,全盘抹杀。平心而论,李小龙虽偏激,也还是有一定的道理。邹文怀亦有同感。但由于商业的需要和其他因素的制约,港产功夫片总是流于粗浅和热闹。作为邹文怀本人,他根本无法左右港产功夫片的导向。

    邹文怀担忧,李小龙会因看不起港产功夫片和香港电影圈,而订消回港拍功夫片的念头。

    李小龙在电话里说:"看我的!看我回港拍出什么样的功夫片,一定是第一流的!"邹文怀说:"那好,我们携手合作,拍出第一流的功夫片叫他们看看!"

    李小龙对港产功夫片的看法,还在其他场合直言不讳地表露过。这使得李小龙还未回港,已在香港电影圈树敌多多。

    自从刘亮华一回港,邹文怀倾力于剧本一事。因为李小龙能否最后回港拍片,得看剧本能否对他有足够的吸引力。

    剧本的具体操作由倪匡和罗维联手进行,倪匡拉出初稿,罗维再从导演的角度进行电影技巧方面的处理。倪匡是香港大师级的武侠小说作家,他与金庸、梁羽生并称为香港武侠小说的"三剑客"。倪匡的名气,决定了他的稿酬不菲。。

    就当时嘉禾的财力,一切都得奉行节省的原则。邹文怀像当初高价邀请李小龙一样,不惜血本,毅然聘请名家来写剧本。一部电影是否具备票房价值,有时不是看质量如何,而是看有多少名人加盟。现在邹文怀有了名导演罗维,特邀了名演员李小龙,自然要拉一个名作家进来。

    剧本的打印稿作为航空件飞到李小龙手中。

    喜欢看武侠小说的李小龙自然熟悉倪匡的大名。但真正引起李小龙兴趣的,是剧本里的人物和故事。李小龙与邹文怀谈了自己的感想及修改意见,表示可以担任片中的主角并跟嘉禾签了约。

    这个剧本,就是后来轰动一时的《唐山大兄》。

    在李小龙签约后到《唐山大兄》正式开拍,其间"逐李"的游戏并没结束或降温。李小龙后来回忆道:"一个台湾的片商要我撕毁与嘉禾公司签的合约而帮他拍戏,他给的报酬比嘉禾所给的还优厚得多,并且已为我毁约后的官司问题都做好了准备,但我当然不会这样做。"

    李小龙在接受一家杂志记者专访时又提起此事:"这些人并不了解我的性格,以为我会象其他电影明星一样,贪名慕利。如果我一旦落笔签名。一切就定了。"

    李小龙的美国律师阿德利安·马歇尔是这样评价李小龙的:"布鲁斯·李是信守合约的人,他对片约和提片约的人,他部有说话的权利和控制权。他不会出尔反尔,同时也不会放过不守合约的人。"

    李小龙的这一品质,只能靠他以后的行动来证实。就当时舆论,都以为生活在自由国度的李小龙是个随意性很大的人。因此,有李小龙的签约在身的邹文怀仍担心李小龙会变卦。邹文怀跟李小龙约好,他直接由美国飞往泰国,再转外景地,以免转机麻烦,旅程疲劳。邹文怀的实际用意是:避免李小龙回港受到不利于嘉禾的干扰。

    但李小龙还真的回了一趟香港,在曼谷的邹文怀知道这讯息,着实吃了一惊。但很快又被证实是虚惊一场。

    李小龙回香港并没有要事。他只是向外界表明他是个独立自主不受他人控制的人。李小龙向记者和朋友说:"我跟邹文怀签了拍电影的合约,并没有把身子卖给他,我想怎样,是我的自由。"

    李小龙没有逗留太久,转机去了曼谷。时间是1971年的7月酷暑天。

    自此,李小龙踏上了一生中最辉煌的从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