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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大学春秋 初露锋芒羽渐丰(1/2)

    活跃好动,却选择耽于沉思的好学。崇拜尼采,渴望超人。他是华裔学生的保护神,容不得洋人凌辱。几个中国姑娘遭房东非礼,他忿然之下拔枪相助。被征入伍,等待他的,或建立功勋,或战死。

    1961年秋季,李小龙进入离西雅图有近百公里的华盛顿州立大学,学的专业是哲学。

    在美国,热门专业是医科、法律、商科以及随市场变化而走俏的学科,这些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易,收入高。美国人讲究实用,而兴趣则排其次。哲学在美国从未形成热门,美国人不像德国人,是个耽于思考的民族。

    李小龙为什么选择就业面狭窄的哲学专业呢?哲学是沉思者的精髓,与生龙活虎的他应属无缘。但是,熟悉李小龙的人,都会发现他性格的两个极端,极动与极静。于是,极动,他选择了武功;极静,他执迷于哲学。李忠琛对弟弟的选择一点也不觉意外,他说:"他从小就会一个人独处呆想,起初大家都以为他是病了,后来才知他在想事情,却不知他想些什么古怪事情。他学哲学,可以把他那些想不透的问题弄个透彻。"

    李小龙自己曾解释道:"进了大学,我所以选择读哲学,这与我童年时的好勇斗狠很有关联。我常问自己,胜利了又怎样?为什么人们会把荣誉看得这么重要?什么才是荣誉?什么样的'战胜'才是光荣的?人生到底为了什么呢?是不是就是为着光荣而生存?于是,导师协助我选系的时候,他认为以我的发问精神,最好修习哲学,他说:哲学会告诉你为了什么才活着。"

    李小龙沉缅于哲学的海洋里,他崇拜的东西方哲学家,有中国的老子、庄子,德国的尼采,法国的萨特。他发现,叶问师父的教诲,以及古代侠客故事所包容的意义,皆可从老庄哲学中找到印证。而尼采、萨特的哲学,又与李小龙好斗好强、无拘无束的天性惊人地相似。"真人不露相"是中国古代大侠的行为准则和追求境界,而年轻好胜的李小龙,总在不断地推销自己,张扬自己,以证实自己是个"超人"。

    东西方的哲学观同时作用于一个人。正因为李小龙的不懈努力,才使得古老而神秘的中国功夫,在鲜为人知的美国掀起热潮。

    李小龙不是沉溺其中而不可自拔的人。他从哲学的象牙塔中下来,便脚踏实地,风风火火干他想做的一切。

    他在大学里选修了好几门课,来提高自己尚不过关的英语水平。他喜欢文学课,喜欢美国当代作家海明威的作品,他被海明威塑造的"硬汉"形象而深深打动,更对海明威的传奇经历和冒险精神而由衷倾服。海明威曾独驾救护车在炮火连天的欧洲战场抢救伤员,他身中数百弹片,而大难不死。他独去非洲原始森林猎狮,其勇猛,连终身与猛兽相栖的黑人向导亦自愧弗如。他独驾一叶扁舟在茫茫的加勒比海猎鲨,凶残的鲨鱼,肆虐的飓风,都不能将他击垮。

    李小龙在作业中写道:"海明威才算得上一位真正的作家,他把自己的经历和灵魂写进自己的作品里……"

    李小龙的作业,得到教美国文学的教授的赞赏,李小龙与这位教授的关系也很好,教授向这位叫布鲁斯·李的华裔学生介绍欧美文学,希望他在这方面有所造诣。他终于发现布鲁斯仅仅是喜好,而无这方面的志向。布鲁斯喜好文学是为了完善自己,汲取力量,并且他的喜好十分偏执,他鄙薄欧洲先锋派文学的先驱和巨匠卡夫卡,他认为卡夫卡笔下的人物皆可怜可笑:庸庸碌碌,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他同时也轻视卡夫卡本人,认为他在世时默默无闻,少乐寡欢,还不如做一只大甲虫(卡夫卡代表作《变形记》中的非人非虫的主人公)。

    李小龙的喜好厌憎十分鲜明,他在很多场合下,都会将他性格的某方面无遗地表现出来。

    李小龙在港期间喜欢美术课的习惯也带到大学里来。美国的大学,科目极广极杂,只要有学生愿学,就会有先生开设这门课。来修美术课的学生,仅仅出于爱好或是为了消遣。李小龙缺乏美术天赋,但很惹师生的注目。他自以为是以中国画的技法,绘了许多中国古代侠客或将士图。他故意将画面弄得很夸张,譬如他画一名剑客,跳到三丈高的房顶与敌手搏杀。这在写实的西方人看来简直无法想象,纵使世界跳高冠军,也只能跳跃两米多高。

    李小龙把他的绘画作品分赠给同学和老师,但他的作品大部分已遗失。然而,教李小龙绘画的老师至今仍很好地保存着一些,挂在他的工作室里。他回忆道:"布鲁斯·李喜欢画东方勇士,他自己就是来自东方国度的勇士。布鲁斯·李没画过仕女图,那不是他性格所在。"

    大学里汇集着各色人种的学生,种族歧视显而易见。美国只是从法律上废除了种族歧视,而实际状况令那些有色人种学生感到愤懑、压抑和自卑。白人学生,在他们面前总会流露无法掩饰的优越感。

    李小龙的心境,自然跟众多的有色人种学生一样。但他反对美国黑人中的极端分子采取暴力的手段来对抗,尤其反感伤害无辜的白人妇女及儿童。李小龙认为,要消除种族歧视,最好的途径是使自己强大,显示出比白人更优秀。比如,30年代美国著名黑人短跑明星欧文斯,至今人们仍把他视为英雄。美国黑人拳王阿里,摘取了1960年奥运会重量级拳击金牌,所有的美国青年都为他欢欣鼓舞,由衷地崇拜他。

    李小龙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比白人学生差,他要以行动来不断证实自己,他渴望出人头地,要使所有的美国人,甚至全世界的人对他刮目相看。

    他非常注重自己的身体状况,只有强大的体魄才是旺盛精力的不竭源泉。他身高5英尺7寸半(约合1.73米),体重140磅(约合63公斤)。他在中国人眼里,体格属中等;而在美国人看来,却显矮小。李小龙练功或表演时,喜欢穿紧身背心,甚至**上身,以展示他发达结实的肌肉。他动作的力度,尤其是一瞬间的爆发力,使众多高大的美国学生再不敢小觑。李小龙勤练不辍,以求使身体达到最佳状态。他不吸烟,不饮酒,也极少服药,即便得了炎症,也尽量避免服用阿士匹灵。

    美国本土的学生学习大都不用功。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几乎没任何纪律约束。学生们大多时间是在玩,或打工赚学费。这种状况,对李小龙做自己的事,提供极大的便利。他应付学业绰绰有余,主要精力放在功夫上。

    李小龙在学校附近的停车场租用了一个角落,每月20美元租金,用作他的武馆。李小龙和木村对这块地方非常满意,较唐人街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