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驱 口(1/2)

    元朝统治下,乡村生活最受直接影响的方面,是整个地方人口中被征服者军队的将领们占有的、有时人数可达几千或几万的那一部分人,也包括这部分人经营的农田。蒙古人的做法是将军事行动中俘虏来的被征服民族的人口作为战利品奖给黄金家族的成员或者功臣,这些人口不在正常的户计之内,而处于类似于农奴或奴隶的地位。这类人被称作“驱口”(义近俘虏)。①在征服早期,这一做法在中国北部相当广泛,而在忽必烈统治时期得以一定程度的继续,并扩展到南方各省。②

    1235年,即征服金朝后不久,蒙古人便开始进行户口统计与登记,目的是核定军事将领投下的户数,并确定对整个人口统一实施的赋役额。当时登记在册的大致为200万户,而在此之外的投下所占有的户数,据查为76万多。③为了从驱口户得到部分赋税,朝廷想将投下置于指定的官员管辖之下,但是投下主人将这些驱口看作他们的私有财产,隐瞒实际数字,以最大限度剥削他们的生产能力。在北方也有一些汉人投下封地,属于有世袭权的汉军将领,与蒙古人、色目人占有投下的情形一样。在对被征服的汉人进行剥削的问题上,中央政府与军事贵族的利益是矛盾的,这一矛盾在整个元代一直存在着。在这一利益冲突中,一般人除了离家逃走变为流民或流徙户以外,没有办法保护他们自己。因此,在1215年至1260年之间中国北方在册人口的剧减,可以用国内大规模迁徙来解释。

    忽必烈和他的谋士们看到了与贵族争夺驱口控制权以及对驱口过度剥削造成农村生活的混乱等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力图采取广泛措施限制这种过度剥削,使农村安定。如上所述,通过设立负责劝农的社和负责税收、治安的基层组织,忽必烈政府力图减少或直接管辖属于投下名下的农村人户,使他们承担与自由农户类似的赋役。但是忽必烈汗不能够取消蒙古投下制及其驱口与匠户。一个折衷的办法是指定行政官员去监督投下,并且从每年税收中拿出一部分来奖励投下领主。这并没有完全消除隐瞒、盘剥和其他一些与中央政府的矛盾。在忽必烈统治的这个较长时期内,约有 15%的人口仍是驱口,而隐瞒的数目有可能与此相当。有元一代,在基本的财源以及对待从事生产的农民和工匠方面存在的弊病一直没有克服。

    在管理农村人口方面,元朝政府在北方一直使用1260年以前采用的赋役形式,在南方则实行宋朝的两税制。这既说明政府能够实际地采取灵活措施,又暴露了其行政管理的弱点。这种弱点十分明显,助长了全国范围的流徙以及地主所有制的滥行,这在富庶一些的南方省份尤为厉害。中国农村的经济条件依旧很恶劣。忽必烈时期农业曾有一些恢复,但是在其不得力的继承者时期又都丧失了。很多方面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