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章(1/2)

    顺帝与元朝统治在中国的结束

    妥欢贴睦尔(顺帝)在位时期的元代中国

    1333年7月妥欢贴睦尔刚年满十三,就被带到夏都上都,在那里被立为元朝的第十位皇帝。他名义上统治的那片国土已经有很长时间处于紧张状态,一部分原因是统治集团内部有复杂的特殊的矛盾,另一部分原因则是中国本身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虽然尚没有立即垮台的迹象,但具有一定讽刺意味的是,在所有元朝皇帝当中,他这个末代皇帝在中国统治的时间反而最长。作为一个被动的统治者,他这一朝政治生活的整个特征则为下一个朝代明代的创建者提供了鲜明的反面教材,这就没什么讽刺意味了。妥欢贴睦尔(一般以其庙号顺帝相称)在中国,至少在大都(今北京)的统治到1368年结束。①1370年他死于漠南。他这一朝的历史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为什么元朝以如此方式和在这样一个时候灭亡?对这个问题并没有简单的答案。蒙古人和汉人肯定都不是没有尽力去拯救它。

    这位年轻的皇帝继承的政府系统规模庞大、复杂奢华,一方面是由于它需要为享有特权的蒙古、色目这些为数不算少的少数民族上层提供官衔与供职机会,另一方面,尽管国家主要是公共的官僚机构,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帝国皇室与某些权贵的私人财产。这里简单叙述一下到1333年为止时这些特征发展的情况,可以为多灾多难的妥欢贴睦尔一朝所发生的事件提供一些背景资料。

    元朝不只有一个国都,而是有两个。主要的都城是大都,还有一个夏都称为上都,在大都以北约200英里的内蒙古草原。妥欢贴睦尔1333年7月在上都即位,9月或10月返回大都。以后他每年夏天都诚心地巡幸上都,保持着祖先游牧生活的作风。每年阴历四月妥欢贴睦尔北上,八月返回大都,直到1359年1月上都被中国的造反者破坏之前一直如此。每年的北上行程很消耗时间,如1347年花了23天。①这样,皇帝每年要花一个半月在路上,每天以散步的速度约走15公里。他要携带大批随行人员,这些人在每年夏天的几个月中就在上都处理公务。这种每年一度的出行所造成的消耗尚无人试图统计,这里面还包括大量的支应部门、运输与传递服务,以及一整套专门负责出行的机构。14世纪三四十年代,两位南方士大夫黄溍与胡助曾对这些旅程的情景和夏都均作了热情洋溢、诗一般的描述。胡助写得更早些,充满赞美之词。②

    大都同样给来自中国南方的文人以深刻的印象。是他们使我们得到一些当时的描述与评论,其中有年轻的胡助对环居着大批贫民的宏伟繁盛的大都(它是座生活费用昂贵的城市)所表示的敬畏,有陶宗仪细致详尽的记述,还有萧洵在1368年即新成立的明政府有意地毁掉这座宫阙的前夕所编写的精细的清单。①大都外城周长为28.6公里。皇城在城市的南部,包括中央朝廷、宫殿和湖泊,约占整个市区的1/12(见图33)。

    依然含有传统成分的元政权,很明显是以一种可归为半公共的、表面上官僚化的商业帝国的政权而存在着。这个帝国有农业、宫殿庙宇建筑业和制造业。其制造业包括了各个方面,从原材料的获取到装运、贮存,以及令人吃惊的种种物品(主要是奢侈品)的配送。约有300个作坊,大多在北方,雇佣在册匠户劳力,生产各类织品、食品、饮料、珠宝、车辆、铁器、毡子、砖瓦、皮革和其他各种产品。②这些产品直接用于征服者上层集团的消费,其中的一些也在都城的店铺中销售。作坊的主人都是皇室成员及其配偶和朝廷的高官权贵们;可是皇帝能够重新分配这些财产,而且也这么做过。在政治顶层上的换班保证他们过一定时期就可没收财产并重新分配。

    若将世袭的和任命的文武官员及其定编的候补官员都加在一起,妥欢贴睦尔开始时期的元政府约有3.3万人。它是一个多民族的结合体,其中约30%是非汉族人。法律规定某些职位只能由一定民族成分的人担当,但这些规定常常被暗中躲过,有时还遭到公开的漠视或被改变。

    大多数政府部门的职位经常由不同民族的人共同担任,为了政府工作能顺利进行,需要创造出相互适应的工作方式。③在汉人关于等级制、个人权利及其责任的观念与蒙古的议政传统之间,官方的工作程序要求的是并不容易做到的妥协。公务活动中使用的文字至少有四种:汉语文言,元代白话,蒙古语,也可能还使用波斯文,因为政府重要部门总是任用回回书吏。①官僚机构中既有笔译,又有口译通事。

    一切进行得比人们猜测的要好。为了增强官员们的民族凝聚力,政府有意地以一种惟一可行的方式不断做出努力:鼓励对各特定的组织机构的忠心。例如,在元朝晚期,曾刻写大量的题名记,用来宣传政府各机构的责任与重要性,并从高到低列出当时全部在职者的姓名,以此在任职的所有不同民族的人当中建立起一种具有共同目标的意识。14世纪60年代修成的元朝一个机构的全史《秘书监志》完整地保留了下来,显示出组成这一机构的众多的汉人、蒙古人、回回及其他民族对这一机构的认同感是多么坚定。②妥欢贴睦尔时期御台史显示出了各族之间通过政治制度而形成凝聚力的最重要的表现。御史台成员坚持监察的权利。因此直至元朝末年,他们在对高级官员的政治弹劾方面一直起着轴心作用。

    在政府中任用外族人造成机构膨胀。举个例子,只负责涉及两都蒙古人或外族人案件的最高司法机关就有96人,以42名从一品蒙古札鲁忽赤为首,他们享有高薪与特权。50000441_0645_2③妥欢贴睦尔时期,“冗官”问题偶尔提到朝廷上来,但由于政治原因,尽管财政拮据,元朝统治集团从未能裁减过多的职位。

    在元朝晚期有几个渠道可以进入官僚机构。大多数低级官吏以衙门见习官吏或儒学教官的身份任职。征服集团中的年轻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