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外臣与太上皇(1/2)

    在这些征服王朝建立以前很久就已经开始的汉人与外族人相互影响的另一个方面,是朝贡臣属关系以及在边界的组织结构中非汉人的国家所充当的角色。在中国的政治术语里,他们被视为外臣,这些外臣只是被羁縻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内,他们必须带着当地的特产作为贡品献给中国的朝廷。自公元7世纪以来,这种做法多少已成了契丹人的惯例,许多契丹的高官显贵被唐帝国赏赐过爵位和封号。其中一些人被赐姓“李”,这意味着已赐予他们享有唐室家姓的恩荣。这种方式经常采用,借以笼络外族首领更靠近朝廷。封官也在把非汉人首领羁縻在中国的等级制度中起了作用。例如,我们知道649年在东北的松漠地区为契丹人设置了都督府。常常难以确定的是,这种中国外部等级所包含的纯粹名义上的成分大到何种程度。受羁縻的部落或民族当然在管理其内部事务方面保留了充分的自治权;但是,授予这些首领们的响亮的中国头衔也为他们带来了声望。

    女真人在辽朝的情况与唐朝世界时契丹人的情况相似。金王朝的建立者阿骨打,其祖先几代人都曾担任辽朝边疆等级制度下的节度使,因此当他于1115年称帝时,就已经不是一个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无名之辈了。在辽朝时期,除了全国性的宋代中国外,一个政治上举足轻重的新的中心在北方逐渐形成,它在对待边界居民的方式上沿用了唐宋的先例。

    至今仍有人认为蒙古人的情况不同,说他们完全是在中国的边疆组织结构之外强盛起来的。其言外之意就是,在铁木真统治下的蒙古各部落,在他于1206年称汗之前并没有在同任何一个帝国朝廷的相互交往中处于从属地位;他们在巩固为草原地区支配性势力的过程中,并没有受到朝贡关系及其伴随而来的被一个中央大国封官加爵之类的俗套的影响。然而,这种说法必须予以摒弃。它的根据是《蒙古秘史》所描绘的1209年以前有关蒙古人早期历史的图画。这一资料来源指出,铁木真和蒙古人——包括他的盟友和对手两方面——作为草原上的游牧民,完全没有接触过中国文明或任何其他高等文明,不具有国家形态,也未曾同汉人的哪个帝国有密切的关系。对于蒙古人来说,12世纪下半叶时有这么一个帝国,它就是金朝,而《金史》则对蒙古人曾作为臣属而处于受支配地位完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