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剑桥中华民国史 > 对外贸易与外国投资

对外贸易与外国投资(1/2)

    即使在20世纪,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仍然是相对小的。在对各个性质不同的部门的考察中必须计及西方和日本经济冲击的影响,但中国经济的大部分是外国人所达不到的。

    外国在中国的投资,1902—1936年

    表22 (百万美元;括号内为百分数)

    资料来源:侯继明:《1840—1937年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3页,这个资料又是根据C.F.雷默的《中国的外国投资》和东亚研究所的《外国在中国的投资和中国的国际收支差额》。

    根据C.F.雷默和日本东亚研究所的估计,外国在中国的投资总数到1936年曾达到34.83亿美元,从1902年的7.33亿美元开始增长,1914年为16.10亿美元,1931年为32.43亿美元(表22)。按人口平均——以1914年为4.3亿,1936年为5亿——这两年的数字分别为3.75和6.97美元。这些按人口平均的金额明显地小于别的“不发达”国家的外国投资:例如,在1938年,印度是20美元;拉丁美洲是86美元;非洲不包括南非联邦是23美元。一个特定年份的人均外国投资额也许不是最能说明该投资意义的尺度。不过,可以得到的资料不许可对年度资本流入数字作任何精确的估计,以与国民收入和国内投资相比较。非常粗略地估计,30年代初的私人外国净投资略小于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约占总投资的20%。①就是说,总数很小,但不是没有意义。

    外国在中国的投资——债权国投资,1902—1936年

    表23           (百万美元;括号内为百分数)

    资料来源: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7页。

    雷默的数据表明,在1902—1931年间,当年度新投资的资本流入小于政府贷款的还本付息的支付和外国商业投资的利润时,就有实际上的资本净流出。①不过,如表27所示,华侨寄回国的汇款大于这个流出,所以总的来说有一个资本流入,这种流入加上硬币支付,为中国继续不断的入超提供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外国投资总值的增长,除了价格上涨的影响外,似乎是由于在中国的外国人把他们的利润进行了再投资。事实上,有些“外国”汇款从来没有离开中国,而是被直接付给了在上海或香港的外国债权人,他们把相当一部分利润再投资于设置在几个条约口岸的企业。怡和洋行从19世纪30年代的一个小代理店在一个世纪中发展成为在中国有许多工业和金融产业的最大的贸易公司,很好地说明了这个过程。

    外国在中国的投资——工商企业投资

    表24             百万美元;括号内百分数)

    资料来源: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6页。

    在1931年日本人占领满洲并开始对它的发展大量投资之前,最大的投资者是英国(见表23)。英国的直接投资分别占1914年和1931年英国总投资的66%和81%;在1931年约有一半用在与外贸直接有关的领域,21%用在房地产,18%用在制造业,5%用在公用事业,2%用在矿业,3%用在杂项。当1905年日本在南满站稳脚跟后,日本在中国的资本迅速增加。日本的直接投资(占1931年总投资的77%)主要在运输业(南满铁路)、进出口贸易、制造业(主要是棉纺业)和矿业。俄国的投资几乎全部用在中东铁路上,这条铁路在1935年卖给了日本。 ①

    直接商业投资是1914、1931和1936年外国总投资的66%、77%和77%。出现的差额主要是中国政府的借款。侯继明对雷默和东亚研究所(表24)的数据的再核算,表明1931年这种直接投资的分配如下:进出口贸易19.4%;铁路16.0%;制造业14.9%;地产13.6%;银行和金融8.6%;航运7.8%;矿业4.4%;交通和公用事业4.0%;杂项11.3%。从这些数字马上就可以看出,与许多“不发达”国家的外国投资的典型模式相比照,在中国的外国资本很少进入以出口为方针的实业,如矿业或种植业。甚至在满洲,日本对农业的投资也是微不足道的。

    在这样一些国家——例如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或荷兰统治下的印度尼西亚——外国资本实际集中在出口型实业上,结果是接受者经济的片面发展,它使一种或多种农业或矿业的出口产品专门化,这些产品的市场对外国的经济周期极端敏感。此外,这种“殖民地”模式的外国投资,据说加强了本地土地所有者阶级,他们是这种商业化农业的主要受益者。不过,他们没有把不断增加的收入投入工业发展,而是跟过去一样,储藏在本国(土地的积聚,港口的房地产),现在是更安全地储藏在国外(存入外国银行或购买外国证券);和用于奢侈品消费(入超)。出口型实业发展的结果把本地资本吸引到中间的第三活动范围,如外国公司的附属小行业,据说其后果是把可以更有成果地使用的人才和资本抽走了。在很有限的地区,如东南沿海和广州附近,上述现象可以在较小规模上看到。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没有因外国资本而作重大调整,从而没有把它的命运拴在世界市场难以预测的变化上。

    外国在中国投资的地理分配,1902、1914、1931年

    表25          (百万美元;括号内为百分数)

    资料来源:雷默:《中国的外国投资》,第73页。

    1931年以前,直接投资大量集中在条约口岸,特别是上海,如表25所示。日本人在30年代努力把满洲发展成一个工业基地,上面已讨论过了;外资工厂在制造业部门所占份额,表9和表10中有提示。在许多评论者看来,外资企业和中国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这常常等于控制)应对中国现代工业发展的受阻负主要责任。用这种观点看,中国公司根本无法同外国公司竞争,因为后者有更多的收入,更好的技术和管理,享有治外法权和免税特权,不受中国官场的劫掠。与这种“压迫论点”相反,侯继明指出,在1937年以前的那些年里,华资现代企业不但没有被挤垮,而且在现代部分中保持一个“非常稳定”的份额。①

    表26对外贸易额和指数,1912—1936年

    续表

    *单位:百万海关两;从1933年起,价值用元计算,如括号内所示。

    资料来源:萧亮林(音):《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第23—24、274—275页;郑友贵(音):《中国的对外贸易与工业发展》,第259页。

    虽然可以辩解说,没有外国公司的竞争可能发展得更快,但这决不意味着,没有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的“外在冲击”,中国19世纪的现代前经济有能力走上发展的道路。①

    除了铁路建设和工业借款外,很难说中国政府借的外债对中国经济有什么好处。这些外债相对高的还本付息费用(利息、贴现、佣金)超过了从中得到的小利益。对1912—1937年间举借的外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