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诛心之论(2/2)

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是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上片叹息岳飞的冤死。从石刻想到高宗起初对岳飞的倚重,再与岳飞后来的惨死相对照,由此显示高宗的刻薄寡恩。然后又从“功成身亡”这种历史上屡见不鲜的现象,想到事已过去,后人发再多的议论,也毫无用处。这里作者的情绪似乎有些缓解,但缓解正是为了下一层**的涌起:尽管这是历史的旧案,与今人无涉,但想到风波亭(岳飞被害的地方)的冤狱,痛愤与悲哀之情,仍然无端地喷发出来。这一弛一张的笔法,令情绪更显强烈,也更显出害死岳飞之举的极端不合情理,使数百年以后的人,都无法忍受。

    下片笔锋一转,追索高宗必欲置岳飞于死地而后快的原因:他身为皇帝,难道不想到小朝廷疆土迫促,正有赖于岳飞这样的良将恢复王朝的版图?他身为子弟,难道不想到父亲徽宗、兄长钦宗被金人俘虏囚禁的耻辱,正有赖于岳飞这样的义士为之洗雪?这些当然都想到了,但比起迎回徽、钦二宗而自己不得不让出皇位的结果,国家也好,父兄也好,都变得无足轻重。后人不要谈论当初高宗南渡是个失策,在他心里,却是害怕中原恢复!这里一句紧逼一句,揭出高宗的阴险心理。最后,又针对人们把罪责推给秦桧的说法,尖锐地指出:区区一个秦桧岂能害死岳飞?他不过是迎合高宗的**罢了!“逢其欲”三字,道出事情的关键所在,又置于篇末,短截有力,一字千钧。难怪清人毛庆臻在《一亭考古》中说:“此诛心之论。”

    文征明为人温雅,诗词也以委婉蕴藉见长,极少写得如此锋芒毕露,尖锐而激烈。不过,无须对此感到特别奇怪。《明史·文征明传》说他“和而介”,已经点出文征明外圆内方的性格特征。这首词,可说是“介”的集中表现。

    还有,咏史诗词,大都不是单纯怀古或就史论史,而多少与作者的现实感受有关。明代自朱元璋立国始,就特别褒奖岳飞的忠君精神,作为强化君主绝对权威的一种道德手段。既讲忠君,就不能计较君主有无过失,于是把一切罪责,推给所谓“奸臣”。正德八年(1513,时文征明四十四岁),都指挥使李隆在杭州岳坟前始设秦桧等三人的跪像,就是这一意识的反映。文征明在词中指斥宋高宗才是真正的罪魁,恐怕是有意与社会舆论相对立,并且意识到那种社会舆论的真正用意。由此可以认识到,虽然文征明不像他的朋友祝允明那样经常显现出深刻的思考,但也绝不是一个毫无思想的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