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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大义今释》 第4卷 第17章 佛与恒河沙的譬喻(1/2)

    大慧啊!所谓建立自通的境界,那是超过世间所能想象的,也不是一般凡夫们所能够相信的。须知内证自觉的圣智境界,实在是无以为譬的。真如实际的如来境界,不是心、意、识所能见的,所以也无以为譬了。可是我所说的三世诸佛,譬如恒河沙数一样,是并无语病的啊!例如恒河里的沙吧!一切鱼龟龙蛇,象马人兽,都可加以践踏,而沙总不会抱怨说:他们恼乱了我,因此而生妄想。须知自性清净,本来没有一切污垢,如来应世,已内证自性自觉圣智之量,留如恒河,具有大力自在的神通,又如恒河中的沙,虽然被一切外道人兽等践踏,也不会因此而生起恼乱的妄想。如来已证自性如如,本来便自清净寂然,无有念想。但是如来的本愿,却要以三昧法乐,使一切众生安乐,所以对于无知众生的践踏,毫无恼乱,他的厚德载物,犹如恒河里的沙粒一样。这也就是说明如来是已经断了贪欲和瞋恚的原因。又譬如恒河里的沙粒,它们便是地大的自性,当劫火燃烧之时,烧尽了一切大地,可是地大并不舍离了自性,因为地大是和火大互存的,只是一般愚痴凡夫,以为地大被烧,可是地大并不被烧,只是因火而起燃烧的作用罢了。大慧啊!如来的法身,也犹如恒河沙粒一样,是永不坏灭的啊!又譬如恒河,宽广无际,如来光明,也是无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