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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活得好没有尊严!(2/2)

在广大的男人社会中,自己却永远是蚂蚁一样卑微的族群。任何一个小官小吏看他不顺眼,就可以把他揪翻在地,施以鞭打,而大官对小官也是如此。全国最大的官,莫过于宰相,宰相应该可以免此一劫。然而,自公元前三世纪稍后、西汉王朝开始,皇帝可以随时把大臣揪翻在地,骑在他背上,抓住头发。东汉王朝时,皇帝就在金銮宝殿上,殴打大臣。到了明王朝,更是令人战栗,有名的“廷杖”,不管宰相也好,部长也好,皇上只要发怒,立刻就有行刑队扑上来,也把他揪翻在地,用四根绳子,绑在早已固定好的木桩上,用黑口袋罩住他的头部,一块木头塞住他的嘴巴,脱下他的裤子,用木棍捶打。

    即令到了二十世纪民国初叶,就在北京,一个清王朝的家奴型小官,手提灯笼,走到西单大街,趴在地上,脱下裤子,教他的家人在他可敬的屁股上,痛打五六大板(当时报上说:如果不是熬不住,还可能打十几大板),然后爬起来,向围观的群众说:“这种滋味,好久不尝,痛快!痛快!”在凌辱和被凌辱中怡然自得。贵的一边偶然倦怠或偶尔慈悲,歇一歇手,或时代已不允许用这种方法虐待,而贱的一边,还大不满意,千方百计自己作贱,想出种种妙计,使主子动手,因为,如不被主子虐待,如不主动向主子献媚、主动献上银两,他就没有安全感。所以,中华传统文化中,谄媚成为主流,马屁和行贿手段之精密,令人拍案叫绝。就在二十一世纪,我还看到有些小册子,称呼他尊敬的人物(假设是我)名字时,还出现“上柏下杨”或者“柏上杨下”的奇观。

    我们就在这种文化中,踉跄走来,回首凝望,不禁满面羞惭,长长一声叹息:“中国人,你活得好没有尊严!”

    (责任编辑:张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