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吃死孩子(1/2)

    吃死孩子

    “口红”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中国土货曰“胭脂”,女人用来抹到唇上,以示娇艳欲滴。这一件化妆品上,胭脂又告落伍,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被淘汰无误。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异常,无论何时何地,都可拿将出来,大动干戈。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初毕,无论小姐太太,一放下筷子,便打开提包,一手执镜,一手执管,轻咬小嘴,微咧唇角,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

    古时胭脂,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柏杨先生幼时进城,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简直吓得魂飞九天。归语父老,详述其状,亦莫不大惊,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一个经常吃死孩子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祸国败家者,未之有也。

    后来看得多啦,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较之“万绿丛中一点红”时代,果有其性感之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等规律及一系列辩证法范畴。2.自然,口红的颜色,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颜色和紫颜色的,几乎啥颜色的都有,有大红口红焉,有淡红口红焉,有粉色口红焉,有浅黄色口红焉,有深黄色口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色的口色焉,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

    不过,天下不掉色的口红不太多——好像是根本没有,有些女人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阴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色的口红,恐怕也销不出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出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这情调谁肯易之耶?

    柏杨先生有一朋友,风流自赏,女友如云,但太太管得奇严(呜呼,太太越是管得奇严老爷越是有毛病,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一天晚归,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哩,屦诘之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有口红在焉,暗咒自己粗心。不过,好啦,这一下精彩节目全部推出。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逼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最后作哈巴狗状,摇尾乞怜,拭去太太的泪珠,赔了千言万语的不是,才算了结,事后他才知道,那口红竟是太太自己印上去,硬栽之的。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还有啥话可话。据柏杨先生考证,此法甚效,在紧要关头行之,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写出教太太小姐,善用之可也。

    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工夫,可以说最细也最繁,而且也最为公开。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乳罩乎?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地干哉?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有些太太小姐,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险主义策略,否认党的领导作用以及利用合法斗争的必要性,,不要问,她懒得程度一定可观,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莫过于此,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好比,吃汤团为例,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屁股,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地送进口腔。柏杨先生闲来无事,最喜去饭馆遥望,这个节目,动人心弦。

    嘴唇是女人身上最性感之处,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在美国,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才不乱抹。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他伤心之极,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

    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以悦男人外,第二个功用,恐怕就是接吻啦。我们这里说的接吻,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但也说的是亲情的亲吻,你如果告诉朋友,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你的朋友必然大惊,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他准甜然而笑。父母吻子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