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俏伶伶抖着(1/2)

    俏伶伶抖着

    以小看大,鞋的文化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个环节,鞋的文化既垮,其他文化自然站不住,非被搞得稀里哗啦不可。中国女人缠足之术,不太高雅,从五六岁缠起,受尽各式各样的酷刑和痛苦,才能达到“美”的境界——现在看起来美不美,那是另一回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美的标准,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高跟鞋亦颇可笑,甚至还十分恶心也——未免本钱下得太大,而且往往缠成粽子脚,成了四不像,与原意相违,那就更惨。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永远奇臭,便是洒上十桶巴黎香水,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

    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婀娜婀娜。遇到上山上坡,一点也不假地能够如履平地;遇到空袭警报,或涉水过河,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拔腿就跑。缠足的美人儿,便无比项便利也。何况穿高跟鞋的脚,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秘的动物。为了漂亮,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残贱病。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以便男人们兴起“不胜盈握”的荡漾之情,硬把小脚趾割掉(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地割掉,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我们大可放心)。你说爱美这玩艺儿,害人不害人哉。

    鞋文化的精华集中在“高跟”上面,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俏伶伶地抖着,那一抖真不可抗。想当年木马屠城记,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而现在到处选美,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是不是跟这俏伶伶地抖着有关,报纸上没有报导,我们也不知道,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亲插在那里,恐怕不致光彩。

    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这一点很重要,此所以高跟鞋的跟童心初为“穿衣吃饭”、“趋利避害”的本能。随着年龄的增,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细也。抗战时,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早已落伍,因海运被日本切断,洋风吹不进来,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等到抗战胜利,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不禁大急,慌忙赶上,已土豹子了多时矣。

    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很多名贵的地毯,女人走过,步步莲花,一个坑跟一个坑,坑得主人叫苦连天。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根细柱之上,它也吃不消,不是今天断啦,便是明天秃啦,烦得要命,于是,就在去年(一九六零)冬季,来一个大大的反动,出现了酒杯跟。当时柏杨先生便断定它流行不起来,无他,粗似一块焦炭,女人穿上,只能稳如泰山,不能俏伶伶地抖,谁还喜欢它也。

    果然不错,今年(一九六一)的跟,不但更高,走起路来如不飞跑,双脚尖尖,就非摔个狗吃屎不可。而且更细,而且跟是钢铁做的,不但其声“登登登登”,可敲出男人之魂,复不秃不断,永保政躬康泰,你说妙不妙哉?如此尖锐的文化侵略,抗得了乎?

    除了脚上的高跟鞋,女人身上变化最最多端之处,恐怕要数到头发矣。俗语云:“大丈夫当顶天立地。”——高跟鞋立地,各式各样的发型则顶天焉。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理想国又译《共和国》、《国家篇》。古希腊柏拉图著。主,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教男人发疯,不可得也。

    高跟鞋有大学问在焉,但女人花费的时间,似乎仍以头发占得最多。对待玉足,顶多往脚趾上抹点寇丹可矣。柏杨先生幼时,有人从上海来,说上海女人穿鞋,不但将脚丫全露了出来,而且把十个脚趾,涂得红红可爱,听者一个个目瞪口呆,盖太超出常识之外,我们那群乡下佬梦都梦不到天下竟有如此奇景。不过根据文献和柏杨先生的亲身观察,女人脚上玩的花样,也到此为止。

    只有头发则大大不然,有一则故事说,妻子对丈夫曰:“以后交通方便,从上海坐火箭,只五分钟,便可到乌鲁木齐。”丈夫曰:“再快也得两点零五分。”妻问何故,答曰:“你做头发就得两点钟。”做头发几乎是女人化妆的主要阵地,描眉能描几分钟乎?涂口红又能涂几分钟乎?便是打黑眼圈和往脸上敷粉,也不过一杯茶功夫。独对头发若有不共戴天之仇,整了又整,梳了又梳,卷了又卷,烫了又烫,不达目的,誓不甘休。诗云:“水晶帘下看梳头”,应是人世一乐。试想明窗净几之下,小童捧巾、丫环捧水,有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