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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思维(1)(2/2)

但却足以影响证据的有效性,直至影响结论的得出?如果你的观点以证明为基础,你就应该检查证明的可信性,与主题的相关程度,以及你的观点是否是从证据中经过逻辑推理得到的,即是否可以从事实依据中合理地推断出来。

    ■ 错误的、误导性的观点

    谬误是指一个不合理的观点,它能造成推理错误或误导性的表达。应该避免的、或从别人话语中能够发现的主要错误类型有:·概括性叙述

    ·简单思维

    ·特定思维

    ·过分单纯化

    ·作出错误的结论

    ·从未证实的假定为论据

    ·错误的类比

    ·用词含混

    ·善变的逻辑我们将在下面一一讨论这些错误类型。

    概括的叙述

    由于我们需要确定性,需要做出结论,所以我们常常会陷入概括的叙述中去,有时我们还会一遍一遍地重复我们所作的陈述,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愤怒,为的是说服对方,如果我们说的遍数足够多,足够肯定,最后甚至连我们自己也都相信了。

    我们常听到这样的话:“这绝不公平。这绝不明智。‘概括地说’是绝不安全的。”但是这些话本身就是一些概括的叙述或命题。科学方法是基于概括的,但只有当它们来自充分的、相关的、可靠的证据时才真正有效。

    如果概括性叙述是通过过分简化事实,或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忽略那些不利的证据而产生的,这样的叙述是无效的,错误概括的一个典型形式是这样的:如果一些A是B,那么所有的A肯定都是B。这是常常发生的,人们说A是B的时候,其实他们仅知道一些A是B,或最多A趋于B,除非对方接受这样的“一些”或者“趋于”,否则这样的陈述就是误导性的。

    下面将要谈到的许多错误都是不合理概括的特例,不正确概括其实也是不合理推理的最普遍症状。

    简单思维

    简单思维是指当我们在谈话时用到口号和标语时,思维将其简单地推广到不属于此类的事务中去。

    如果我们正在计划或正在采取行动,很自然我们会对哪怕很复杂的事件形成明确的意见,也很自然地就把这些观念压缩为一个简短的句子或一个想法。但是如果省去了思考的麻烦就直接接受这些概括性的陈述则是危险的。只有当你先行思考过之后才可接受这类陈述。

    特定思维

    如果有人对你说:“每个人都知道……”,“很明显……”,或者“无可辩驳的事实是……”,你就可以断定他对他想要断言的事实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当我们片面强调自己的观点,看不到可能还有其他观点,其他看问题的方法时,我们就陷入这种错误了。错误的原因在于我们不能超脱所处的环境。我们常常犯这样的错误,忘记了对我们适用的在相同情况下对他人也适用。

    防止这类错误的一个措施是将“你”置换成“我”,“我觉得你连鼻子正前方的东西都看不到”,变成“你觉得我连眼罩内侧的东西都看不到”,一条原则当我将它用到你身上时似乎挺有道理,但一旦你要求我将之也用于自己身上时就不行了。

    当然,对其他观点想得太多就是优柔寡断了,并不是每个问题都必然有两面的,而且就算有,你最终也必须坚定地选定一面。

    但是当你这么做之前,务必检查一遍其他可能的观点或方法是否有效,将它们考虑进来。

    过分单纯化

    过分单纯化错误是前两种错误的特例。它常常以一种被苏珊·斯坦宾称为“既黑又白的错误”的形式出现,它要求画一条直线,而实际上这样的直线根本画不出来。例如,我们无法明确区分理智与愚蠢,也无法准确区分聪明与愚笨,它们之间并没有规定的界限,我们很容易就犯这类错误,以至于狡猾的对手会利用这一点,声称我们精确地定义了其实并不允许这样定义的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