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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尊重孩子的权利(1/2)

    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我们说要尊重儿童的权利,是因为孩子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是一个权利的主体。他们不是父母的附属物,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国际、国家和地方各种法律法规的保护。不是因为孩子长大了,有能力了才需要给孩子以尊重。

    儿童的**权、行使民主生活的权利等等,都属于应受到保护的儿童的权利范围。儿童的权利范围是很广泛的,其中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是儿童的基本权利。

    谈到孩子的生存权、受保护的权利,也许父母们还比较容易接受,认为孩子当然应该受到成年人的保护,但若和一些成年人深入探讨孩子的发展权、参与权的时候,就会发现,许多成年人几乎不能理解儿童为什么要有**权、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行使民主生活的权利等。在一些成年人眼里,孩子生来就是被保护的,而他们作为独立个体所应该享有的尊重,成年人却很难接纳。

    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儿童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件。也许有的父母会认为,给孩子那么多的权利,孩子还怎么管呢?不是无法无天了吗?

    其实,这些担心是不必要的。一个懂得珍惜自己权利的人,比一个不珍惜自己权利的人更容易教育,因为这说明孩子们在成长。而且,儿童的权利是在教育儿童怎样更好地做人,而不是教育孩子逃避父母的帮助和指教。

    我非常尊重我的孩子。

    在升初中、升高中、考大学的问题上,全都是我女儿自己决定的,我只是给她一点建议。结果我女儿小学毕业选择了一个学习日语的中学,开始她妈妈不同意。但是我觉得女儿自己喜欢,以后还可以跟母亲用日语交流,便说服妻子尊重她的选择。

    结果我女儿从初二开始参与学校组织的“民宿”的活动,把日本的孩子接到自己家里来,一连接待了三次。在与外国孩子交流的过程中,我发现她变得特别独立,特别懂得照顾人。后来她去日本“民宿”,我们也支持她。这样的生活使我的女儿更加独立,而且外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女儿对于自己的选择从来没有后悔,她似乎很“乐在其中”。女儿曾经在一篇名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