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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缺席的母亲(2)(2/2)

择了哥哥,间接地拒绝了我。

    恶意的缺席

    小时候,我父亲留在中国大陆,我的母亲终日沉溺在她自怜自艾的情绪中,没有余力来照顾我们三个孩子,养成了我和妹妹之间亲密的情感。

    当她养不活我们的时候,想到把我送到孤儿院去,妹妹就拉着我的手说:

    “妈妈,我要跟着姐姐。”

    那么小的她宁可去孤儿院,却不肯放弃我。

    于是,我母亲带着我们两个孩子,走过一家家孤儿院,请求人家收容我们。那时候我们住在北投,当地有公家的“大同教养院”,还有一家“薇阁育幼院”。院方都表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他们也实在太穷了,不能同时收养两个孩子。可是母亲不忍心把我们分隔两地,她坚持要把两个女孩送一个地方,至少两人可以彼此为伴。总算天从人愿,我和妹妹最后进了同一家孤儿院,一起成长,共患难。

    孩子和父母只有二十多年的关系,孩子大了,我们老了,我们会比孩子早走。兄弟的年龄接近,彼此的关系要比和父母的关系来得长。况且,我不离婚的日子里,造就了他们的患难手足之情,我早已输去了母亲的职位。

    我终于决定放弃孩子。

    孩子的爸爸却有话说:

    “我们一人带一个。”

    我坚持不要,两个都给他。他居然态度不佳地指责我不负责任。

    “你都不要小孩,啊?”

    火大了,我就粗声反驳他:

    “当初是谁不要小孩?如果你要小孩,你真是为了孩子着想,就根本不会搞外遇。今天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是我不要小孩,但是我绝不步我妈妈的后尘,一个人独力抚养孩子。”

    令很多妇女感到难过的是社会大众的批评:

    “如果我们放弃孩子,别人就会说我们残酷,一点都不像个做母亲的。”

    遇到这样的说法,我总是觉得痛心疾首:

    “好,女人放弃小孩就是残酷的母亲,那么男人放弃小孩呢?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不对放弃孩子的男人大加挞伐?为什么都只抨击放弃孩子的女人?”

    我妹妹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法官就曾问她说:

    “你离婚要不要带小孩?”

    妹妹理直气壮地说,当然要。

    法官口气温和:

    “我在这个法院判案判多了,我一向都劝妇**胞不要带小孩。谁带小孩谁倒霉,孩子是很沉重的负担。你要想清楚,它是一件任重道远的工作,你能不能胜任?你能不能心平气和?因为有外遇的是对方,他带孩子比较能心平气和,祸由他起;你是受害的一方,你带起来会心不甘情不愿的。”

    以我为例,不容否认,当初我为婚姻而辞职,失去工作。现在我要从头来过,不知要付出多少时间和精力才能够反败为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还须抚养孩子,更不知要何年何月才能达到自我实现了,这样我能甘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