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走过婚姻(3)
基于他的职业道德,律师并没有问我为什么要离婚,但是他相当好奇,同时出于善意地问我:
“施小姐,请问你有没有新的对象?”
我告诉他:“没有。”
他继续问:“如果你离了婚,我帮你介绍对象,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冒昧?”
于是,我向他表明立场:
“我并不排斥婚姻,虽然我要离婚了。”
听了我的答话,律师改口:
“那么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你的婚姻呢?我虽然是你先生请来的律师,但是我认为你们实在很配啊!‘外事官员’配一个作家兼老师,加上两个可爱的小孩。”
我只好告诉他:“问题不出在我,是我前夫有了外遇。他要求离婚,而我成全他。”
除了这个小插曲之外,我和律师沟通蛮好。我的前夫曾经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上加一条:
绝不在离婚之后,把我们的婚姻诉诸文字。
我拒绝了。
我告诉他:“如果要加上这一条,本人就不离了,急着要离婚的是你不是我。再说,我是一个文字工作者,我无法保证不会将它诉诸文字。”
他想了想,律师也在一旁劝他:“你写这个干什么呢?没有意义嘛!”
于是,他放弃了这个条款。
签完字后,我才告诉他:
“我自己大概不可能去写它,但是如果别人要写,我不能也不会去阻止他。”
言犹在耳,不到五年的时间,友人萧飒就写了关于她婚姻的一本书——《走过从前》。所以,如果当初我答应他的附加条件,今天也可能写不成这本书了。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
当年结婚的时候,整个典礼过程,我的前夫一直盯着我看,我则一直低着头,因为我的身份是新娘;离婚的过程恰恰相反,从头到尾我盯着他看,他却从头到尾未看我一眼。
看着他,我感慨万千。经过了漫漫十三年,其间分居五年多,我虽不复当年的年轻,可是我容光焕发,这一方面要归功于我那套美丽的离婚大礼服,另一方面是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