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自爱(3)(2/2)

里。我觉得他真的对我挺好的。我也想过和他断,但我前夫,不是过日子的人。

    今年春节,超市加班,很晚才下班,我让前夫来接我,但前夫没来,我回家后发现他正与两名男子喝酒。当时我就和他吵了起来。那两名男子走后,他打了我,不甘示弱的我便和他打在了一起,孩子吓得哇哇哭,我心疼孩子,便住了手,不理会他。

    事后,我提出离婚,我前夫不同意。于是我在“他”的帮助下,偷偷租了一间房子,领着孩子离开了他。我前夫得知后便去超市跟我吵架,并且威胁要告诉孩子他亲爸是谁。我只好再次跟他回去。他依然嗜酒如命,好吃懒做,我坚持要离婚,他就是不同意。后来因为他的无理取闹,我只好辞去了超市的工作。

    我觉得这种乱作一团的日子,真是,没法说,你说我该不该离婚呢。

    答:

    前两天,我赴个饭局,书上有个在科学院工作的女博士很认真地问我:那些信,是不是编出来的?我啼笑皆非答她:编,都编不出来。

    正如你的信。

    前夫……但是还没离婚;“我的朋友”……大概就是那个神秘的“他”,你的金主;孩子……全世界都知道是金主的娃,但你还不准备告诉他,那么,你是让他喊谁爸的?难道是你老公——你口中的“前夫”?这个乱呀。

    这不是沈从文笔下常写的故事吗?“长河”上打工的女子,供着喝酒的老公,养着一个身份不明的娃,有一位长期恩客经常来往。日子久了,也没什么荒淫气氛,就是一种家庭关系,大家都看惯久熟。

    但,不是都社会主义了吗?不是都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吗?上世纪的故事,怎么还能延续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