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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背后的呜咽(3)(2/2)

女婿早死,好让女儿成为寡妇。

    到了清朝,贞节变得非常狭义,几乎成了宗教。这时,许多学者继续致力于文字宣传、赞扬,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也在大力鼓励守节,社会上一般人也普遍承认,妇女恪守贞节成了万古不易的经义。

    顺治十三年清世祖亲自编纂了《内则衍义》一书,在《守贞章》中提出“守身为女子第一义”,在《殉节章》中提出“妇为夫死,古之大经”,这两句话此后成为清朝妇女的信条。

    康熙年间,一个叫蓝鼎元的人写了一本《女学》,书中提到女子“可贫可贱,可死可亡,而身不可辱”,又提出女子应从一而终,夫死守节,遭到强暴只有以死明志,如果贪生怕死就和禽兽无异。这些话基本代表了清代学者对女子贞节的态度。

    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和号召下,所谓的“节妇”和“烈女”越来越多。根据史料记载,唐代的“节妇”、“烈女”只有51人,宋代增加到了267人,明代竟然达到了3.6万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的一个县城就有2200多人。这一庞大的数字足以说明清代对妇女贞节近乎变态的宣传产生了怎样令人震惊的效果。

    现如今,在中国大地上,前人给我们留下的除了民居以外,还有两种建筑物几乎是无处不在,一是宗庙祠堂,另一个就是牌坊。比如在安徽歙县,那里至今还屹立着一个牌坊群,有明、清两代的牌坊近20座,而其中大部分与贞节有关。也许,当人们站在这些以贞节为名的牌坊下驻步观赏时,恐怕还能隐隐听到古时女子在“贞操”这一重压下发出的无助呜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