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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谁都可以(1)(1/2)

    离婚,不是谁都可以(1)

    在社会的节奏加快,快餐文化日益疯狂的时代,爱情、婚姻都快餐化了。结婚手续简化,两个人只要想结婚马上就能领到红本,但如果双方又后悔了,红本马上变绿本,离婚了。离婚手续简单化,只要夫妻双方拿着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民政部门,用不了十分钟一切就搞定了。现在的年轻人,上午结婚下午离婚的早就屡见不鲜了。

    夫妻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那是现代社会的事,在古代社会,基本上都是实行的专权离婚制度,即丈夫享有离婚的特权,而妻子则没有。

    在古代,婚姻是缔结两性之好的概念,离婚就等于断绝情分,因此又叫做“绝婚”。而男性在古代社会中各个方面都处于主导地位,其离婚权也往往无限扩大。与此相反,妻子的离婚权本来就小,在实践中又受到很多限制,最后还得丈夫批准才能通过,而且离婚后社会舆论压力又太大,因此很少有女性主动提出离婚。

    早在先秦时期,丈夫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休掉妻子。比如孔子休妻。孔子对饮食特别挑剔,菜的季节不对他不吃,烹调的方法不对他也不吃,用的佐料不对他还不吃。就因为嫌他老婆做饭不好吃就把她休掉了。放到现在来看,这个理由实在是过于荒唐离谱了。可就当时来讲,男人是“天”,男人说话,女人压根就没有反驳的份儿。男人要休妻,妻子更是不能有任何怨言。孔子其后两代,他的儿子和孙子不是休妻,便是与妻子分居。在孔家儒学门生中,孔子的大弟子曾子,曾子的门人子思,都有休妻的经历。据记载,儒学传到第四代大师孟子这儿,如果不是孟母阻拦,孟子也差点把老婆给休了。